公司是經營車行
經常有靠行司機加入後,不繳錢也不把車上的公司的GPS歸還
公司遇到這種司機,就是訴訟告侵佔
公司人員少,沒有專業的法務人員
這類事就落在我頭上
一般在北市、基隆都還好
偏偏最近有件是司機戶籍高雄
告侵佔的話,就要以高雄法院檢察署為承審法院
有跟老闆報告,真的要告的話,就要到高雄出庭
者闆回說:錢沒收到,東西沒還一定要告,我們自已出庭,不用請律師。
天啊!
為了不到一萬元的東西(對司機說東西要二萬元,其實成本只要八仟元)
要到高雄出庭,而且不只是一次,可能二次或三次
台北到高雄高鐵來回3000+其他車資500
當然車資是公司負擔
我是單親家庭,早上要送小孩上學,然後才趕著上班,一下班就要趕著接小孩。
若是時間無法配合的話,該如何向老闆回拒?
老闆私下有對其他員工說,不出差就不用上班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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