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13提出口頭辭職,5/14開始和新人交接,5/17與老闆發生口角,但我的離職單上寫5/31離職,現在我很想禮拜一5/20不去了,我知道20~31號之間會變成曠職,現在想問的是,公司會不會對我提出損害賠償告訴?有關交接部份,我大致上都交待給新人了,也列了詳細的工作流程給對方,只差在新人還需慢慢摸索。
因為公司24號結帳,到時會不會把新人做帳做亂的問題推給我說這是我沒交接好?
另外他們還對我惡言相向,問候老母的髒話都飆出來,我知道這已是公然污辱,但是沒有錄音,想必也無法對他們有影響。
如果他們要扣我這個月薪水,我也無所謂,希望各位大大幫我解答以上疑問,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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