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因為1. 喝了一點酒2. 很孝順又心急所以 3. 揮拳要醫生馬上救自己的媽媽認為 4. 醫生怠慢所以自己才會失控而且 5. 頭被打爆的醫生還幫媽媽插管送加護病房。結論 6. 那一年,我們我們有粗壯的急診醫生可以打請看
打人就是不對,再多理由也無法把自己的暴力合理化尤其是打人後還不認錯(或沒有誠意的認錯)打的是醫生,也凸顯出不尊重專業判斷是非對錯,不是靠拳頭大及所謂的"孝順"(可憐的媽媽被波及了)就作為判斷標準社會上這種人,該給譴責及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