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朝9晚6的上班族,下了班打算做pm10:00~am1:00的打烊班,存點零用錢,因為現在勞健必需雙重保,所以雙重保後原任職公司都會收到函文,因為我自己先承認有在兼職,沒想到老闆約談了,說我是正職工作,不應在外兼職,希望我下班能好好休息,才不會影響白天工作,各位覺得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