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兩個問題~想請問版上的大大能否幫忙解答...1.若因為服兵役而辦理留職停薪,那麼先前的年資是可以累計的嗎?如年假或是福委會補助等等。且公司可以要求員工簽暑年資不累計的文件嗎??2.若2013年3月底辦理離職手續,但剛好月底的最後兩天是假日,離職流程在3/29辦理完成,公司只給3/1-3/29的薪水且未保3月份的健保,這樣是合理的嗎?
留職停薪年資可以累積。29號離職,後面兩天假當然不能算。相反的,如果4月10號離職,上沒幾天班,卻要給10天的錢。健保算進不算出,所以公司不用幫你繳3月的。相反的,如果你是3月29到職,公司要幫你繳一整個月健保ps: 通常差最後兩天假日,大部份厚道一點的公司應該都會算足月,離職日填3月31。但是算到3月29也不犯法。離職的原因彼此有不愉快嗎?
Ricado wrote:留職停薪年資可以累積...(恕刪) 是阿,離職時沒甚麼不愉快,所以一直以為可以拿到足月的薪水沒想到薪資發了以後才發現~怎麼少了兩天公司回覆因為那兩天是假日阿....那如果~4/1去辦離職,會給4/1的薪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