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沒想這麼多,只是很氣自怎麼遇到這
麼背的事。
但看了大家寫的,冷靜思考之下,
有些想法當下的確太情绪性了,發言的確
有失當之處。
浪費這版面真是不好意思。
感謝大家的回覆,讓我能從另一個角度看
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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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最後一次教召,也是最久的一次。
第一天身體真的很不舒服,但營區入口量體溫正常,還是得乖乖教召。
晚上就因為畏寒發抖,由協訓幹部到醫務室,醫官只量了體溫,說沒發燒,叫我早點休息就好了。
第二天現地偵察,身體還是不舒服,硬撐著…晚上本來想去醫務室的,但躺下來就完全沒辦法動。
第三天要去押車,結果發燒,送當地醫院,晚上轉內湖三總,當天晚上住進隔離病房(疑似TB,後來確定不是)
第四天,因嚴重肺炎轉加護病房,共住了7天。
第九天,情況穩定,轉普通病房。
住院到現在已經第十二天,教召第十四天。
軍方說醫療費用會全額負擔,還有住院期間內都算現役軍人,會支付一天1400的薪餉。
但醫生說我出院後暫不適合工作,要休養一~二個月。
我家人是覺得,軍方要負擔我在家療養期間不能工作的薪資。
這方面可以跟軍方爭取什麼權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