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同事上周走人(自離),因故事特別,寫出警帥哥
由於不同單位較少互動,不過抽菸遇到都會聊聊
生管單位經理,未婚,很帥
公司風光史:
戰績非常優,常被廠長誇獎且年年拿獎,但上月爆發一件醜聞
一位資訊部的女同事(約36歲)舉發他,棄養她及逼她過夜
先說說個人對他的觀感
1.為人正直
2.很照顧部屬
3.很帥但很少與異性曖昧
4.家境,算不錯,平常開BMW 520d上班
案件:
上月開始聽到一些八卦,說他搞了資訊單位的女人,還逼迫他開房間,,,,,!!!!
該事被八卦到很大,幾乎全公司都知道
當然,相信與不相信者都有
由於鬧得很大,總經理下列HR關切
調查結果
根本沒這回事
是女方愛慕人家卻得不到而編謊言並用謊言與同事訴苦,說她認識他已很久且交往中...!!!
女方會招認,是因已報警處理,嚇到而說出實話,男方因此作罷,不提告他
男方因早已計畫回新加坡工作,所以提出離職
女方現裝沒事,來賴在公司不走
這個事,給男人警惕,上班不要穿太帥,小心被怪怪女看上而被暗樁毀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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