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有一個問題~~~我妹妹在找工作被當人頭~目前被檢察官用詐欺罪嫌起訴~~~現在要找別的新工作~暫時以前的銀行帳戶被凍結為警示戶~要等法院宣判才能解凍~如果我妹要到新公司工作~法院未宣判下來之前~可不可以到別的銀行去開薪轉的帳戶???前提是~目前帳戶是警示戶~薪水只進不出~新的銀行方面會給開嗎??
如果受害方提出訴訟...那你妹妹是 一定要上法庭啦..因為她也是關係人..如何向法官說服銀行帳戶是被騙或是被偷的的..要有明確事證...不然很難脫罪吧..我姪女曾被詐騙過一萬多塊..網購..後來是因為詐騙銀行帳戶"本人"家人拿錢出來環的...或許是那次總金額不高他們不希望自家年輕人毀了一輩子的信用吧另外很多人都是為了臨時缺錢貪圖那佣金3000塊就將自己的信用送人啦..如果被借用的帳戶是一個友可能是不小心被騙...如果是兩個以上就有販賣動機.以上為不負責的資訊...是據我了解 不代表是事實歐...去律師那邊問比較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