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中南部傳產公司任職行政職~休假制度公司比照勞基法84工時…(非立法立意每二周不得超過84工時、而是每二周一定要滿84工時…)所以基本上是每日出勤8小時+周休二日,但因為要「補足」這84工時,所以每四周(每個月)要補上周六班一次標準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必要時假日還會被抓來義務免費加班~特休照勞基法規定,每月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扣全勤1K。不知各位的公司制度如何呢?
stanleylu945 wrote:小弟在中南部傳產公司任職行政職~休假 朝九晚六 早來早走 無打卡/責任制100%比照勞基法 保障年薪14個月(含三節)不過工作內容頗多元...業助兼秘書但老闆很少要求加班就是~~~~請假很有彈性,so...員工自我管理要很好...否則容易誤事...
休假制度公司比照勞基法84工時…(非立法立意每二周不得超過84工時、而是每二周一定要滿84工時…)人資不懂法律亂解釋勞基法84工時是最基本款如果公司福利比法律優法律是不管你的就像基本工資19000多你領3萬薪水法律沒有說不行為何要補足84工時.....
李大兵 wrote:勞基法84工時是最基本款如果公司福利比法律優法律是不管你的就像基本工資19000多你領3萬薪水法律沒有說不行為何要補足84工時..... 沒錯!勞基法當然不管公司優於84工時~但,若公司要佔便宜,硬要求員工每二周要滿84工時也無違法~所以,所訂的84工時是勞基法的上限,要佔便宜的公司當然就走邊綠訂下84工時囉!人資並非不懂法律,相反的…是非常懂…懂到成精了…
我來補一下我惡質的前公司吧兩週84小時他是用上班八點到五點半來取代.也就是兩週變88小時囉.反正員工也高興星期六不用來.多留半小時沒差不過2劣的地方來囉公司給你的薪水絕大多數是用獎金名義來發放(哇勒~我又不是業務員.我只是辦公室的行政人員而已)這樣的獎金算你全薪的1/3左右(獎金通常都是延後發的.對了這獎金是從你的薪水拿出來的~不是說業績好多給你的)所以你的薪水若當時是談三萬的.你實領是20k~另10k用獎金名目給你好啦~你一旦請特休.產假.事假.婚假.病假......一定會影響10k這獎金的部份(因為叫獎金嘛)但特休或產架婚假則不影響你20k的部份為啥有上述差異~~~因為獎金涉及你出勤比例(不管你是什麼假都一樣)而本薪20k僅有特休.婚假.產假不會影響~~其他事假或病假仍有影響夠黑吧好玩的又來囉~~~那前公司有人退休時怎辦依boss個人喜好~~~喜歡你~就把20k再多少加一點給你計算退休金不喜歡你就用20k算退休金給你為啥~~~~~因為獎金這名目~所以很多東西變的很模糊對囉~~~加班是用20k來算給你的~~~不是用30k算唷~~~為啥~~因為那叫獎金~獎金怎可以拿來當加班費更別講按1.33或1.67算囉~所以我當時的加班費一小時只有60幾塊問題是當時我談的薪是30k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