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很節省成本,且照新聞說的一個月超時200小時
這樣一年2400小時都不用給錢

tamer128 wrote:
在fb搶救急診室上看到的,加免錢班100小時給一支嘉獎
這樣很節省成本,且照新聞說的一個月超時200小時
這樣一年2400小時都不用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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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多留個20分鐘就...(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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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多留個20分鐘就在那邊亂用標題,一般公司?公務員每個月加個8小時班就受不了啦?
需要上來PO文表示國家對不起你們?
交接班後根本不用留超過15分鐘就可達成每月加班最低50小時了
根本造謠
公文明明寫得很清楚
7-12月總加班時數超過50小時到100小時者
等於每個月多留8到12小時
"一個月超過200小時表示每月每天多加班9-10小時,有可能嗎?我怎沒聽說消防員有過勞死的"
消防人員加班只是待在房間裡面做自己的事情,上班時間要打線上遊戲上m01也沒人管
而且這並不是強制性的,讓你選擇要補休要錢不不能領嘉獎,要嘉獎就不能補休要錢
tamer128 wrote:
樓上算錯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tzJ54wx_3E&feature=share
立委有上過立法院質詢了
而實際算法上網看一下,是編在行政命令,也就是不用立法
規定內容換算成月是
每個月須加班240小時,但能採計只有120小時,剩下不予採計
加班費上限是100小時,剩下20小時改嘉獎
所以正確算法是每月140小時是無法領加班費
(原本規定單位是天)
Kisd wrote:
這位大大數學不好就算了
竟然認為消防員很閒???
希望你這一生都不要使用到他們!
這種行為跟擋救護車的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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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訓練都是會的而且一模一樣的東西
按照部奏走即可熟練又不用換
同樣的東西都訓練幾年幾十年了
也不用換工作或是換生產別的東西
比一般工作者輕鬆多了
扣掉例行訓練,督導,打火還有長官太閒火氣大
這些平常已經都做好了
剩下的時間都是自己的,愛幹嘛就幹嘛,跟一般工作者比起來,不輕鬆嗎?
打火是很危險沒有錯,國家也有給他們危險加給了,從學校到學長也有一直教育現場的狀況應變
不小心出事還有國賠(沒人想要出事)
都不用額外付出金錢就有雙重保障,而且其中一個還現領,一般工作者有可能嗎
還有,這跟擋救護車有什麼關係
少亂冠我罪名
愛亂冠罪名這種行為跟自私自利沒二樣
因為都要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