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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存證信函疑問?

以下兩方簡稱甲方與乙方。

甲受雇於乙,但是乙並無對甲投任何勞健保,甲受工傷,甲透過勞工局與乙做勞保調解,
乙不想負擔勞健保責任,乙確在調解日前幾天寄存證信函給甲,信裡乙不承認雇傭甲,且
信口雌黃辯解甲是承接乙的案子,當前甲沒有完成案子,乙要向甲追討承包費。

承接專案必然會簽合約書,但是甲是員工,甲是在公司做公司的專案,當然不會有合約書


請問以上存證信函有任何效用嗎,乙有偽造文書之嫌嗎??

甲可以不理會此存證信函嗎??

謝謝。


PS: 這區是最接近主題的,如有誤,請板主幫忙轉移,謝謝。
2013-04-12 10: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信函疑問
1.有無給薪事證
2.信函逕送調解會議
3.調解不成 轉成訴訟案件

律師費用行情..北部一個審案5~6w 南部4~5w

若是興訟 曠日費時

good luck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volks and k8 wrote:
1.有無給薪事證2....(恕刪)


甲太過相信乙...笨蛋一個...

乙都是發現金,且薪資袋都沒有,連所得扣繳憑單乙都沒開,上下班不用打卡。

請問乙發存證信函是想先下手為強嗎?

那甲現在寄存證信函來得及嗎?

如果轉成訴訟案件,哪方贏面較大?

謝謝。

volks and k8 wrote:
律師費用行情..北部一個審案5~6w 南部4~5w

若是興訟 曠日費時

50w(or more) vs 5w+time
or
5w vs 5w+time

自已想想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volks and k8 wrote:
50w(or mor...(恕刪)


請問「5w+time」是指甲還是乙,不太懂。

如果有其他佐證可以證明的確是乙雇傭甲呢?

謝謝。
薪資袋沒有、扣繳憑單沒有、勞健保沒有

上下班都不用打卡、那有印名片嗎?

都沒有的話老實說連我都不太相信了,庸論上了法庭。

不太懂您的問題,試問,您到底是怕乙告你索取承包費?

還是想告他,沒有幫你保勞健保?




烏龜爬山 wrote:
薪資袋沒有、扣繳憑單...(恕刪)



甲受雇於乙之前,兩方算朋友關係,甲太相信乙這個朋友。

薪資袋沒有、扣繳憑單沒有、勞健保沒有、上下班不用打卡、沒有印名片,所以說甲是被乙這個朋友坑了。

甲不是怕乙訴訟,甲是不想上法院太麻煩,所以甲對乙也只是提出調解辦法。

調解主要是甲透過勞工局向乙申訴,甲希望透過調解獲取該得的勞保費用。

但是乙太沒人品,不想負擔勞保責任,偽造事實且寄出存證信函,試圖捏造事實。

甲有其他佐證,不怕乙提告,只是不想來來去去法院這麼麻煩。

謝謝。














他告不了你的,連訴狀都不會被收。

提出存證信函只是想撇清你非受僱於乙的員工。

要是真有個萬一,乙提出此函,表示您當時並未對此聲明異議,可能就沒戲了。


調解的話,原則上,只要你們有口頭承諾,意示表示乙要讓甲幫他完成工作,

即最低有臨時工或工讀生的性質,按理資方確實應替員工投保。

但無明顯事証可證明確實受僱於乙的話,很難對資方造成太大的影響。

希望您的傷不嚴重,協調的話,到時候盡可能把所細節都說出來。

望您一切順利。



烏龜爬山 wrote:
他告不了你的,連訴狀...(恕刪)


原來如此,了解,謝謝。

mingtwtw wrote:
以下兩方簡稱甲方與乙...(恕刪)


存證信函本來就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力

只能算是一個通之而已

乙方之所以送這個信函

是想要把原本甲乙的雇傭關係

改變為承攬關係

如果是承攬關係的話乙方就可以不需投勞健保

另外調解是沒有強制到場的拘束力

如果乙都不到場的話

就只能提起確認之訴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如果存在的話才有勞健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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