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台中勞工局協調完,結果判給我未休的國定例假日每年29天,及每滿一年特休七天的金額補償....

抒發文 抒發 只抒發 ㄕㄨ ㄈㄚ 抒發文,文差請見諒。



前老板 對於 我想協調的內容,很不高興,



他反駁 勞工局: 不是我 不讓我員工休,是她自己不排休的,



但 勞工局 不聽前老板這些理由,照勞基法條例,該休而未休,必須算等值金額貼錢給勞工,.....



勞工局的人也說了,嗯,妳前老板 脾氣真的.... 難怪妳不敢回去上班.....





前老板 本來 氣的:想告我!.... 他完全站不住腳....



面對 前老板 看到他的臉,我真的 很痛苦!...幸好,一切都過去了



前老板 最後嗆聲:我不想再看到妳!... 我才不想再看到他咧!....跟他完全無法好好講話....



像 XX 一直吠....會留在公司,是他老婆 人很好....
2013-04-09 16:49 發佈

moilly wrote:
抒發文,文差請見諒。...(恕刪)
要告訴大家怎麼做呀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moilly
moilly 樓主

請您問勞工局哦 謝謝。

2023-04-20 18:17
斷句好怪,有神奇的留白隱藏在發文中
moilly
moilly 樓主

我文字表達不好😓

2023-04-20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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