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欠薪水,員工可以搬貨抵薪嗎

最近一份工作被老闆欠薪了,每次找她談,就是一天拖過一天,沒什麼結果,
而且,從每次的溝通中發現,就算有錢,她應該也不會拿出來付薪水;
前天跟她談,我給的最後期限就是3/16,不是付錢就是搬貨抵薪,然後她也同意。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搬貨抵薪會構成什麼樣的法律問題?
若有,有什麼方法可以迴避。謝謝各位解答。

附註:現在店還開著營業中,但沒產品可賣,只能賣咖啡,還有跟外面叫的西點。
2013-03-16 19:19 發佈

大衛德 wrote:
,然後她也同意。

要有證明
不然就是竊盜

還要注意貨物所有權是廠商 或是老闆的
若妳不希望我離開 就別拒我於千里
要他白紙黑字寫清楚....不然就是挖陷阱等你跳!!
已解決,老闆不給搬貨,經協調後,薪水拿到了,謝謝兩位熱心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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