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問各位大大,如果您購買光碟片這類耗材品,拆了也使用了,可以退貨嗎?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小妹我在一家3C賣場兼職打工,當天趕著打卡之間,瞄到一個婦人不斷的講電話、抱怨。
正職走過來時,順口問了一下發生了什麼事。
原來是有一位婦人,在高雄的分店買了一盒光碟片,回去燒錄燒不起來,覺得不好用,因此要退貨。
正職也問了那位婦人的燒錄方式,要判定是燒錄方式出了問題還是燒錄器問題。
可是那位婦人"堅持"要用他的方式燒、婦人"堅持"燒錄片不好用要退貨
秉著「顧客至上」服務的念頭,正職願意讓那位婦人退貨了
重點來了,要退貨也要把東西原包裝、原封不動的拿回來,才有辦法處理。
可是光碟片少了3片,正職請那婦人把那3片拿回來我們才有辦法處理退廠的動作。
但是那位婦人堅持"那三片燒過了,沒辦法拿回來",又堅持要退。
後來因為婦人不肯三片光碟片湊出來(不然也換一盒燒錄片然後還給我們三片不就解決了)
但是婦人堅持要退貨,婦人與正職僵持了一段時間,就衝過來說...
「我跟妳講,我在這裡你們沒辦法做生意,你們公司的客訴電話給我,我一定要跟妳們的主管反映你們的服務,我要去告消基會、消保官,消費者有7天鑑賞期,我不高興我覺得不好用就可以退。我一定要投訴你們!」下一臉錯愕與無奈的我們。
我想說的是,現在消費意識抬頭,但是消保法也不是拿來讓你亂亂用啊!!!
光碟片、電池、衛生紙...等的,耗材用品,一經開封就沒有辦法退了,更何況使用過的東西。
總不能用過一句不好用就退吧?退,也是退給廠商,但是那樣的商品廠商不接受退貨。
那這其中的損失,是公司的損失,哪間公司願意做這種賠本生意?
好吧!或許公司不會損失,損失的會是員工(公司會叫員工賠)
更何況,實體店面本來就沒有所謂的七天鑑賞期,東西都擺在那了,上面也有介紹,還有服務人員可以給你問,並不像網路一樣沒有實體的東西給你看。
更何況我們同意讓你退,但至少也把東西原封不動、恢復原狀還我們吧!
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
前一陣子去了某家DIY電腦行家都知道的店。
當時因為趕著幫我老弟組電腦,所以沒有很仔細上網爬文找資料。
後來上午爬文發現某些配備似乎沒那麼理想,想換CP值高一點的產品。
上網找了一下,發現那間店除非新品不良,否則是無法退換貨了。
很多大大都說得沒錯,那些退貨的除非有問題,廠商才會收。
不然都是被整新擺回架上,等待下一個客人來買它!
誰願意花錢買一個人家開封退貨的東西呢?拿到心情都不好了一大半吧!
雖然扼腕,但是想一想是自己不夠認真爬文,下次就要再注意一點。
但無奈的是,連鎖的店講求服務的就是這樣。
為了業績為了留住客人,基本上客人的要求我們都會盡量做到。
但是這樣的做法,服務雖好,但導致商品品質的不佳。
也難怪網路上常常出現有人抱怨買到爛東西的抱怨文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