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無可忍,毋需再忍
在下真是萬萬想不到第一次的發文竟是如此的不堪
還請各位指點也好,奚落也好
有點冗長還煩請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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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身是從事服務業的一間算是高檔的飯店服務業(現隸屬某購物台集團)
目前任職三個多月由於本身之前不是從事相關行業
所以他給我21K的薪水…我也認了
但是以下是我對於這一次損失我權益的事情讓我很不公平…請聽我道來
一. 沒有尾牙………
二. 沒有年終………
三. 沒有年假四天……
四. 除夕至初三薪水沒有雙倍
以下是我的想法
一. 沒有尾牙………公司沒賺錢我可以少吃一頓沒關係
二. 沒有年終………公司沒賺錢我體諒共體時艱
三. 沒有年假四天………有點扯連補假都不補嗎
四. 除夕至初三薪水沒有雙倍………不但如此營業單位還被要求不得排休
我真的覺得我的權益受到損及……
我不是在爭取福利.而是我基本的權益
所以我有打到勞工局去求救
勞工局也有電話關心
結果跑去問人事部它卻很跩的說他們沒有違反勞基法
給了我一張單字.如圖

關於第三點
看起來是有年假四天的部分
但這四天被拆到整年度的時數裡
我們還是只有八天沒有額外的休假
根本是在玩文字遊戲
關於第四點
服務業月底排下個月的班
所以1月底就交出去了
他這份出來的時間是2月5號
而當時還有收到部門主管口頭上的命令2/12~2/14禁休!!!如下圖休假預排表

大家那幾天都不敢排
所以現在搞得一副吃定我們的樣子(請見附件最下方第三'四條文)
他們人事部正常假加年假有12天!!!而我們只有8天
因為人事部不需要24小時待命
難道營業單位就該死嗎??
可以請教大家我們要怎麼自救呢??
這樣的人事法是不是真的違反勞工權益還是完全合法的呢??
請大家幫幫我~~感謝!!!(應該是幫幫我們全公司基層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