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冤屈

發生地點在高雄市民權路跟一心路,我是公車司機當時直行正要過十字路口,這時候遭對方輕微撞擊,撞擊聲音不大,我沒聽到,所以我不知道對方撞到我,車上乘客也沒反應,我完全不知道情況下,就正常行駛,等回到站上有人打電話說我撞到他,請問大家~我有肇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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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6 22:3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冤屈
照圖片看來
如果是對方跨越雙黃線撞到您...您應該是沒肇責的

不過...可以找幾位乘客證明當時沒有被撞的感覺
那也許可以證明自己不是惡意肇逃

一定是他撞到你要賠錢
結果你卻跑了
他只好追到公司

趕快去找他拿該賠的錢
今天發現一件事情~~被他撞後,雖然我離開現場~~但是我是公車,我站站都要給乘客下車,突然發現監視器裡面有他的車子身影從我旁邊開過去,這代表是他有足夠時間來檔我車說我撞到他,但是他也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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