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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兩天想離職

本人在上星期四正式報到
星期五也正常上班 後來
覺得工作內容不適合自己
雖然工作環境不錯 但負擔仍然有點大
因此在這兩天周末思考後想要離職

我有稍微了解一下勞基法有規定
三個月以上要有預告離職的動作
那我上班兩天的有要嗎???

還有若我禮拜一向公司告知想要離職
該怎麼做比較漂亮
畢竟如果去告知後還要在那上班實在很尷尬...

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感謝各位的意見!!!
2013-01-13 21:27 發佈

屁蛋14 wrote:
本人在上星期四正式報...(恕刪)

2天而已當然不用

跟人資或主管講要離職就好了

屁蛋14 wrote:
本人在上星期四正式報...(恕刪)


趕快講吧,愈晚講只是讓帶你的人更痛苦而已
小弟也有這種經驗

本來想說咬牙也要撐完一個月領全薪

不過硬撐完二天 就想換頭路了

不去的話 上班前或上班後一個小時內打給人資說要離職

小弟所做的這二天薪水也有拿到
樓主不再考慮一下嗎?
只上了兩天是很難全面性地瞭解工作狀況的,
小弟當年剛退伍就到現在的公司上班,
那時老闆只給18K,也是想說先撐個一陣子再找別的(那時家裡正遭逢巨變),
誰會想到現在我的薪資比我同學們還高
禮貌上還是要講一下, 千萬別莫名奇妙的失蹤, 公司還會以為你是不是出了什麼意外

最禮貌的是當面去公司跟主管直接開口講. 不用怕不好意思, 主管們都很習慣了

次等的作法是早上打電話去公司,還要親自用電話向主管講, 別留言叫同事代轉, 如果叫總機代轉那就更沒禮貌了
還好啦 都幾歲了 大方點 不要當娘泡 這不是出社會該有的態度
三個月內 彼此不適合 公司可開除妳 妳也可以覺得不適合離開公司 ,互相不耽誤 對雙方都好
有甚麼好不好意思的 ~~~搞不懂
屁蛋14 wrote:
本人在上星期四正式報...(恕刪)

就隔天早上跟主管電話講一聲就好了





屁蛋14 wrote:
本人在上星期四正式報...(恕刪)


其實兩天 直接上班跟主管講說 我可能無法勝任 她就會帶妳辦手續了 離職單寫寫就可以走了

之前我還遇過 說去上廁所 結果就失蹤了...還有中午吃完飯就失蹤的= =

其實這樣很沒禮貌= =
我老闆常說:之前有一個說要去領個錢,領到現在幾十年了都還沒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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