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這兩職缺有錄取該怎麼選擇
兩個都是正職,都責任制,研發跟廠務,都正常班
可成開32k,明基開39k
有待過或知道公司的情況可以給我一點意見,謝謝
工作就是抄表,維修設備,等一些雜事,其實能學得不是太多,
如果有小孩,非常不建議,
個人建議可成自動化工程師,
自動化是未來的趨勢,
薪水少一點,但是可以學得比較多,
將來前景比較好,
加油!
我也當過傳統產業的建廠配管工程師及竹科的廠務工程師,
目前在3C產業擔任機構工程師,
所以我也是過來人啊!
pksormax wrote:
目前這兩職缺有錄取該怎麼選擇
兩個都是正職,都責任制,研發跟廠務,都正常班
可成開32k,明基開39k
可成的職務前景應該比較好.
小小包 wrote:
正常下班是五點.不過常態是7點過後
nelsonliu0323 wrote:
每週工時會超過勞基法規定的42小時
ANDY_LIOU_TW wrote:
公司叫你打完下班卡再回去上班,
這種公司,不待也罷
台灣很多公司這麼多年來一直都是這樣, 覺得不合理就不要接受, 繼續找份滿意的工作.
當然這不合理, 可是當很多其他人都接受這樣的工作模式時, 公司也會優先選擇那些能接受的人.
到頭來, 不接受的人能找到怎樣的好工作?
不然去可成當作業員, 肯定加班費一毛也不會少. 這樣有比較好嗎?
而不是單指打卡下班而已
就算你打卡下班後在公司停車場跟人家聊天到半夜後才依正常路線回家
又或者是你離開公司後依正常回家路線用走路二十公里回家已經凌晨一點了
這期間出了事....還是可以算公傷
除非....你離開新竹公司後,又跑去台北跑夜店玩後凌晨才回新竹的家
這樣出了事....就不能算公傷了
另外....就算你六點打卡下班後又回公司做事情到凌晨一點回家出了事情
公司也不會有違反勞基法或是不給加班費的問題
因為....當天的加班費不可能馬上申請馬上給
所以公司只要在你出事後當月有發加班費給你就好
還有....打卡下班後再回去工作
是員工個人自願的行為~~公司沒有強迫員工一定要這樣做
但....大家都知道
不這樣做....發年終獎金時大家自己看著辦(勞基法沒規定一定要發/發多少獎金吧)
又或是.....裁員時優先裁掉你阿(公司有權利決定哪個員工不適任吧!)
總之....公司精的跟猴兒一樣的
ANDY_LIOU_TW wrote:
公司叫你打完下班卡再回去上班,
這種公司,不待也罷,
而且勞基法的上下班是指打卡完到家正常時間內,
例如晚上7點打完卡,其實是9點下班,
那萬一路上遇到什麼狀況,
勞基法的保障就有問題,
所以偷偷去勞委會申訴吧!
或是請離職的同事去申訴!
保障自己的權益,還是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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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神摸不乾脆改7點下班就好.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