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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於什麼時候提出離職 請各位給我一點建議吧 !!

目前在原公司就職已滿二年,約於十月底拿到另一間公司的offer
現在跟對方說2013/2/1 報到,但因為我想拿到年終再離開,對方人資也知道並同意這件事

可是公司規定是統一發放於一至二月間,時間另行公告
我們工資發放是於15號發放當月工資,所以應該是不會跟工資同時發放

而且2012年的狀況很特別,於過年前3、4天才發放
所以不知道該於什麼時候提出離職,因為勞基法規定需於20日以前提出告知
等到15號再提 也要2/5 才能離職…那新公司那邊該怎麼跟他說呢?

另外特休 應該有10天 應該可以好好做利用

請問有沒有大大,可以提供一些意見,非常感謝
2012-11-07 11: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建議


也許明年沒年終發放也不一定...

越在意越拿不到..
你太菜了
所以日期排這麼緊(2/9才除夕)

你現在這樣
有些主管知道你要走了
會把摳摳撥給其他人
如果想確保拿到年終

下次這麼排
農曆年後第一週提辭呈
所以新公司最快也2月底3月初才能報到

另一個方法
誠實為上策(不用為小錢想東想西)
實話實說
2/1新公司報到前就按規定向現有公司提辭呈

耍小聰明
小心在業界留下痕跡
是的。我太菜了…

目前公司沒有人知道我要離職,主管也只有一位
公司前年是比較穩定的,是今年突然換了大頭
年終在過年前3天才發出

所以在答應對方時,以為發薪日 年終就會下來
所以才暫估 2/1

對方的 offer 給的是 On board date:2/B 2013

那大大認為我需要先跟單位的用人主管說明情況嗎? (因為我也不確定什麼時候發)
至於對方人資長很同意該有的權力就應該要爭取拿到

所以正常來說應該是可以延期報到的吧 ?!

目前小弟的想法是…先等 1/15 看 工資和年終有無一起發

等領到了再丟離職申請單。那超過2月的部分我就用特休請完

先到新公司報到!但這樣 勞健保的部分 和舊單位的觀感 … 好像似乎是個問題


有大大能再給我一些意見嗎? 先謝謝了!

yoyopp wrote:
你太菜了
所以日期排...(恕刪)

jest.pcst wrote:
是的。我太菜了…目前...(恕刪)


建議延後報到~~~~
年終實實在在拿到手再放消息吧~~~~

我遇過多的是消息一放,
年終就花了。

我也希望可以等領到年終 再提離職 可是要20天

用人單位已經從同意三個月才報到,還會願意再給我延嗎?

感覺一延是不是就會進黑名單的感覺

而且不一定會隨著1月的工資一起發放!就發放日期不確定

有需要跟對方主管講的那麼明白嗎?

anchorke wrote:
建議延後報到~~~~...(恕刪)

jest.pcst wrote:
目前在原公司就職已滿二年,約於十月底拿到另一間公司的offer
現在跟對方說2013/2/1 報到,但因為我想拿到年終再離開,對方人資也知道並同意這件事
(恕刪)


什麼樣的工作…對方可以等4個月?


jest.pcst wrote:
目前在原公司就職已滿...(恕刪)


真的想拿 改 3/1 上班

拖太晚告訴前公司修改上班時間....您可能會黑了或別來

新工作重要還是年終重要???

想[一箭雙鵰]別攪到[禍不單行]

如果是我就1/10就提離職....我不會去修正新公司時間

信用無價...

真的捨不得現在馬上去與新公司商量..

3/1上班...

信用是作出來的....猶豫不決是您傷害信用哦

油俠 大德魯伊-狂草
在高雄???來運動吧!!!油俠部落格:http://fatman99.pixnet.net/blog
大德魯伊-狂草 大大

是真的也需要這筆錢,不然小弟我早就放棄了

但因為現在公司不確定的因素,導致需先對方說 可能會延
就像大大你說的我可能還沒進去就黑掉了
那這樣進去也不好過吧…小弟我總是希望可以順利一點


目前有考慮想先跟 新公司的用人單位提出, "可能" 會延後報到
但我覺得不用來了或黑掉的可能性 非常高… 哈

另外 我想問問其他大大下面幾個方案 可行嗎?

A方案:

小弟我於1/21提出 1/9 預告離職
然後2/1報到
舊公司用特休請2/1~2/8(過年前),
2/9至公司辦理離職

B方案:

先再與舊公司單位主管先口頭上提說年後要離職的打算
小弟我領到年終後就提出 日期+20天的離職日
看主管有沒有辦法讓我提前離職…
那多的部分我就用特休請掉…最後一天再來辦離職即可
一樣於新公司 2/1 報到

但以上兩個方案 我都想到 在勞基法上、勞健保上 是否有違例的部分呢?

fatman99 wrote:
真的想拿 改 3/1...(恕刪)
jest.pcst wrote:

是真的也需要這筆錢,不然小弟我早就放棄了

但因為現在公司不確定的因素,導致需先對方說 可能會延
就像大大你說的我可能還沒進去就黑掉了
那這樣進去也不好過吧…小弟我總是希望可以順利一點


目前有考慮想先跟 新公司的用人單位提出, "可能" 會延後報到
但我覺得不用來了或黑掉的可能性 非常高… 哈

另外 我想問問其他大大下面幾個方案 可行嗎?

A方案:

小弟我於1/21提出 1/9 預告離職
然後2/1報到
舊公司用特休請2/1~2/8(過年前),
2/9至公司辦理離職

B方案:

先再與舊公司單位主管先口頭上提說年後要離職的打算
小弟我領到年終後就提出 日期+20天的離職日
看主管有沒有辦法讓我提前離職…
那多的部分我就用特休請掉…最後一天再來辦離職即可
一樣於新公司 2/1 報到

但以上兩個方案 我都想到 在勞基法上、勞健保上 是否有違例的部分呢?


算盤撥得很精,但要是出錯會不會兩頭空,
畢竟年終要看舊東家臉色,
延期要看新東家臉色,
自己取捨吧,這不會有標準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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