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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領不到薪水>"

我是一間公司的店長
我在公司有插股.可是因為真的太累了
所以在9月18號跟總經理提出離職申請
可是有些工讀生是因為我的關係留在公司上班
因為知道我要離職所以也說要跟我作到離職
所以我也告訴了總經理
總經理說這樣離職的人太多他會不好作業
我也同意配合交接事項
後來請經理來告知我作到11月底
中間也會請新的工讀生來學習
新的主管也同時會來交接
那交接完了之後會將我插股的20萬還給我
所以我很欣然的接受了這項協議
可是我插股20萬的分紅應該要在15號下來
我就打電話去公司問我的分紅
會計就說他幫我查(之後就沒回電)
我隔天又問了一次
我說可以幫我查看看嗎?
會計告訴我說簽核單在總經理那邊
總經理簽核完就會給我
我告知貸款繳款日期要到了
可以告知總經理幫我簽核嗎?
過了兩天我又打去問
卻告訴我說公司規定分紅是每3個月核發一次
所以會在我11月底離職時全部一次算給我
可是之前都是每個月算的
為什麼要更改?會計大姐說那時候是總經理給我方便
現在是照公司原本的規定
我還是同樣告知我貸款期限要到了
可以在幫我問問嗎?
會計告訴我缺錢可以先回家借錢
或是跟朋友借錢
怎麼可以要公司先給你錢呢?
可是那明明是我辛苦賺的錢阿!!
而且到11月底那我每個月不就要借錢來繳貸款?
我貸款20萬就是為了要分紅不是為了要借錢的阿
所以那我要怎麼做到11月底??


2012-10-12 20: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薪水
我也告知說這樣我沒辦法支援到11月底
可是答案是一樣的
公司規定就是公司規定
那我只能摸摸鼻子繼續這樣下去
因為本來店裡有5個工讀生
9月底走了2個工讀生
卻沒看到交接的主管跟新的工讀生來
可是這樣工讀生都變成每個都超時工作
所以就將營業時間縮短
可是在10月3號
總公司的人卻跑到店裡叫我們不高興可以都不要作
叫我們東西收一收走人
錢也別想拿到
總經理甚至還說我害他沒辦法開店要我賠他100萬
還說我們沒見過壞人嗎?!
最後我們交接完所有的現金以及鑰匙之後就走了
可是公司在10月8號告知我們說因為卡片有的地方沒有打到的
主管簽名的地方要寫上原因並且寫上切結書
最後他們要調監視器確定有上班才能發薪水
我說那我現在去拿可以嗎?可是他們說太晚了
等明天.我說那明天簽完妳們還要看監視器
看完都什麼時候了?那我們10還拿的到薪水嗎?
他們卻說調監視器要一段時間
調完再給我們薪水
我就說之前就沒有這個問題!!
忘記打卡主管簽名本來就是你們規定的
現在卻又說不行還要對我保留法律追訴權
工讀生的爸爸就很生氣
說到今天12號.公司再不核發薪水就要告到勞工局去
可是我今天打到勞工局
勞工局說填完資料之後15個工作天左右才會發文過去公司
請問那我應該怎麼做才能拿到錢
那這樣勞工局就可以開罰嗎?
公司基本薪資只有98塊.這樣可以開罰嗎?
而且工讀生都沒有勞健保卻要外送
外送的卻只有團保.這樣合理嗎??
一間飲料店營業額都有50萬以上不開發票合法嗎?
我可以告他們嗎?
你當初貸款20插股就不對了.你還不明白嗎????

你認為調監視器是對他有利還是對你有利????

現在就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6956 wrote:
一間飲料店營業額都有50萬以上不開發票合法嗎?
我可以告他們嗎?

你是股東,你確定你沒事嗎?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雖然說是股東..可是卻任何證明都沒有
所以只要他裝作沒這件事情
我是拿不回20萬的....

我也覺得我插股20萬就錯了
我也只能認賠了
可是工讀生的薪水不能不給阿
我覺得自己的拿不回來都算了
可是工讀生辛辛苦苦的錢怎麼能不給...
你如果有投資20萬在公司
應該會有一些文件證明吧
這對於你打官司非常重要
沒有證明,因為是朋友的表哥開的

所以沒有寫任何合約...

6956 wrote:
沒有證明,因為是朋友...(恕刪)


那你就要蒐集證據啊
暗中錄音之類的
20萬不是小錢耶
蒐集好證據
解決不了也只能提告了

6956 wrote:
沒有證明,因為是朋友...(恕刪)



最好在有第三者的情況下和對方談事情,然後直接帶錄音機告訴他你會錄音(這一段要錄下來),把對談紀錄留好(最好談到20萬甚麼時候可以還你).然後寄個存證信函給對方吧.......目前只能想到這些..
6956 wrote:
我是一間公司的店長
我在公司有插股.可是因為真的太累了


你有插股你喊累要離職,你插股之前不知道很累嗎?


6956 wrote:
我也告知說這樣我沒辦法支援到11月底


你是累離職卻沒有辦法支援到11月底,表示你只是因為累,拍拍屁股就想走人對吧。
當初公司穩賺的店,為何要讓你插股來分你賺呢?不就是為了要穩定人力,
一個可以把店當作是自己開的店的人來經營,才會給你插股,不然你以為上面的人是
阿呆嗎?

6956 wrote:
一間飲料店營業額都有50萬以上不開發票合法嗎?


飲料店都是申請20萬以下是免費使用統一發票的,你可以請國稅局去關心他。
不過效果不大,事情沒你想的那麼單純!

通常飲料店都是11月過後會小賠或是小賺,看經營者的智商決定賠或賺,
不過夏天一個月沒有賺10-20萬可就危險囉,你很聰明該賺的BONUS賺到之後,
就想走人吼...11月過後生意會比較差,你不是喊累,怎麼淡季卻想走人呢?
淡季爽到都可以天天做清潔呢...還是紅利賺一賺想繞跑了?


結論:插股這種東西不是你一句話:累~就可說走就走的!想走還要拿BONUS,法律上合理,

但是職場上就是不太上道,還有你居然沒有插股證明,你已經區居下下風,他可讓

你20萬都拿不到的!

這篇回文有沒有讓你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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