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之前一個同事打官司打到沒工作

這位同事打的是離婚官司
他娶的是外籍新娘
有天打老婆打到鄰居報警
然後我同事說要離婚
他老婆說要等到拿到身分證再離
好像還差半年吧
我們公司的人都跟他說
你老婆也沒要求什麼
等你打完官司
半年早就過了
而且鄰居都做證你打老婆
你不可能打贏
他就說就不爽讓她拿到身分證
她老婆當然沒錢請律師
可能是因為家暴所以有人權律師之類什麼的
反正就是不用錢的
我同事就告他老婆偷竊什麼有的沒的
她老婆的律師後來好像也火大
卯起來跟他告傷害妨礙自由之類
之後他就常常請假要出庭或跟蹤他老婆要抓猴
後來老闆就很不爽
要他不要笨下去告這種沒意義的官司
他還說要去台北告到三審到底(離婚能告到三審?)
之後他的薪水一路被老闆狂降
3萬多降到不2萬
最後不知道是他自己離職還是被老闆炒魷魚
我最後聽他跟我說的是在罵對方律師跟他老婆有一腿
說他那時光請律師就花50萬了
會想起這件事
是看到有一欄有人要打比奇萊山還堅定的官司
很多人叫他告下去
我是覺得要不是有錢有閒
用打官司來賭氣真的很不智
最好請假要去出庭前
想一想老闆看到你請假的理由
姑且不論老闆會怎樣
一定會被公司的人笑很久
2012-05-26 19:42 發佈
同理~~
我一位朋友告了十多件官司,外加後來媒體找上門搞到差點也丟工作~~

所謂以和為貴就是這樣~~
但打官司打到失去工作還有一些重要的東西真的太不值得了
zxctw wrote:
這位同事打的是離婚官...(恕刪)
個人的一些看法:
1.除非是很重要的事情---盡量不要上法院 用協商和解的
2.小疏失小傷害----原則上就退讓一步 吃虧也沒關係 就算了!~~
3.人生在世 要追求的是健康 財富及夢想---而不是將時間浪費在打官司上面
4.得到是很好 失去也不要嘆息---頂多就是一種經歷過程
5.人生不可能盡如己意 不可能十全十美---總有不順利或是失敗的時候
6.人生 要看開一點---這樣 才會得到較多的快樂
如果遇到惡劣的人也這樣忍氣呑聲?
讓那些人繼續去欺負其他善良的人?
所以很多人的觀念就是得過且過 睜眼閉眼 健康順當平安最重要 即使積非成是 甚至眾口鑠金 也在所不惜???
先人的經驗告訴我們,
沒有金條最好不要上法院,
有金條更不要上法院,
這古老的經驗法則,
從封建時代到現代依然通用.
一、不辭辛苦走道路˙勤儉富 一、只因放蕩不經營˙漸漸窮
二、買賣公平多主顧˙忠厚富 二、不惜錢財手頭鬆˙容易窮
 三、聽得雞鳴離床舖˙當心富 三、朝朝睡到日頭紅˙邋遢窮
 四、手腳不停理家務˙終久富 四、家有田地不務農˙懶惰窮
 五、常防火盜管門戶˙謹慎富 五、結交豪富為親朋˙攀高窮
 六、不去為非犯法度˙守分富 六、好打官司逞英雄˙鬥氣窮
 七、合家大小相幫助˙同心富 七、借債還利裝門風˙自弄窮
 八、妻兒賢慧無欺妒˙幫家富 八、妻子饞懶子飄蓬˙命當窮
 九、教子訓孫立門戶˙後代富 九、子孫結交不良朋˙局騙窮
 十、存心積德天佑護˙為善富 十、好賭貪花戀酒盅˙徹底窮

上01就是要把心中的反社會人格徹底發揮,
回到現實社會中,一律遵守正道而行.
你同事真是死腦筋...這五十萬拿來再娶一個更幼齒的不是很好嗎?本來可以兩全其美被搞他的兩敗佢傷

zxctw wrote:
這位同事打的是離婚官...(恕刪)

你同事要是有小孩,她老婆經法院判家暴離婚的話,是可以永久留在台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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