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身材較為壯碩的男子,前往某公司求職,卻被告知「已找到人、並無職缺」,
這名男子卅分鐘後改以電話詢問,沒想到卻接到「尚有職缺」消息,
讓他心裡很受傷並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表示,這家公司有就業歧視情形若查證屬實,
將被處以卅萬元至一五○萬元的罰鍰,依照《就業扶助法》規定,無論高矮胖瘦,找工作的機會應當均等。
勞工局長高寶華說,最常見的徵才不當用詞,有「洗碗阿姨」、「男(女)尤佳或優先適用」、
「廿五至卅五歲佳」或是「役畢(不包括替代役及國民役)」等字句,誤用都有觸法挨罰之虞。
一來不解為何這位胖男會覺得那家公司拒絕他是因為他的外型?
二來就算用外型拒絕求職者,為何算是就業歧視?(航空公司徵空少空姐不都有身高年齡的限制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