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女友於5月份進入台中某醫美診所擔任醫美護理師一職.....
面試時經理提及試用期3個月,轉正式後會再調薪!!調多少沒說!
但當下也沒多想什麼,因為很多工作本來就都是試用轉正式月薪會再加個幾千.....
結果做了2個月以後!7月經理告知.....
因為表現不錯!要提早一個月轉正式職!8月開始算正式!
結果就在日前!8月初時!經理突然跑來私下跟她說!
他跟老闆討論以後!決定轉正式以後!不加薪了!= =""
然後再多補一句!他會再跟老闆爭取看看..........
之後就沒下文了...........
大傻眼............那當初面試時!不就是用騙的????
而且之前經理發薪水條時!都還一再強調!!
說等轉正式期!妳領的就不只這些了.......
沒想到一間全省有3家連鎖的公司....
竟然會搞這種把戲?!!
請站上的前輩們開釋一下小弟......
遇到這種事該如何解決????
該公司沒有簽約制度!且當初公司發的規則條例裡!
好像也沒有載明試用轉正式的加薪條例!
(好像啦!因為女友還在找這些文件= =""當初亂放....)
這種規則都是公司內部自已規定的嗎???
勞委會管得到嗎?????
還是只能自已吃悶虧?????
還請站上的諸位前輩教教小弟 Orz..............................
真的覺得很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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