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執行命令,要強制扣押薪水(外公房子已過戶給舅舅)該怎麼處理?

大家好

小弟日前收到政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執行命令,說要強制扣押我薪水要繳去年度房屋稅( 但房子是外公在世前已過戶至舅舅名下)

1. 我母親與其她阿姨都放棄繼承房屋產權, 經打電話至房屋所在稅務局 說是 我因母親已過逝所以要繼承到稅金. ( 問題: 如果房子產權已過戶給舅舅, 那稅金還應該向我們這些已放棄繼承的義務人追討嗎?)

2. 如果要向政府證明並請求聲明, 已無相關責任, 要提出什麼文件及流程呢?

先感謝各位先進的答覆了


2010-03-22 15:55 發佈
事實寫得不夠清楚,我猜想大概是這樣:

1. 稅金是外公尚在世時、或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前就發生的,所以不會因為後來過戶而受影響。
2. 樓主母親可能沒有正式「拋棄繼承」,所以會繼承外公的稅金債務。母親過世,再由樓主繼承。

房屋稅有很多嗎?能不能請舅舅付一下就好?房子都拿了,不會還計較這一點稅金吧?為了一點小錢還要搞一堆行政程序,不划算吧!
執行命令上面應該都有承辦人連絡方式
建議你直接打電話去找承辦人問~
這樣子直來直往解釋比較清楚喔
去把您母親辦拋棄繼承的文件找出來
傳真給國稅局
為何我知道
因為我老爸過世的時候
我們家有去辦拋棄繼承
結果後來這幾年陸續收到稅單
不一樣的單位
我是把文件傳真過去
順便問候了一下承辦人員
他們有資訊室
查一下就知道了
感覺他們是亂槍打鳥
不知道的人就傻傻的去繳錢了
樓主寫的很模糊,我猜應該是這樣:

外公的女兒口頭放棄繼承房屋產權(並未向法院聲請),
且房屋實際上並未過戶給兒子(或許由兒子使用中),

所以目前房屋處於公同共有狀態,才會有樓主的情況產生。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因為整件事情狀況尚在瞭解中,現在知道信息 根據詢問結果 我舅舅是有辦過戶,有找到代書對方說已經過戶到我舅舅了(房屋及土地產權),但沒有付給代書費用,但打去問稅務局卻說完全沒有辦過戶的記錄,有點像羅生門了,現在只好請對方代書寄相關資料的影本過來了,真不知道現在是什麼詭異情形!

稅金是外公過世後開始積欠的了(約四年),說來丟人就是舅舅生活出問題,所有相關費用都繳不出來,我們是最近才知道狀況了

再來就是阿姨們有辦理相關拋棄繼承,當初是有聽聞的,家母當初較早過逝,所以我們這邊好像是真的沒辦理什麼相關程序,但如果假設當年已經辦理過戶,我們還是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感謝
TheRock wrote:
…但房子是外公在世前已過戶至舅舅名下...(恕刪)
這不太可能。如果生前就過戶,就不會有繼承的問題,不可能會追到樓主身上。

TheRock wrote:
…稅金是外公過世後開始積欠的了(約四年)...(恕刪)
外公過世後,房子屬於所有繼承人共有,稅金也是由所有繼承人負擔。

TheRock wrote:
…再來就是阿姨們有辦理相關拋棄繼承,當初是有聽聞的,家母當初較早過逝,所以我們這邊好像是真的沒辦理什麼相關程序...(恕刪)
如果母親沒有辦理拋棄繼承,那麼繼承人就是她和舅舅,二人都要負擔稅金,這是沒有問題的。母親死了又由兒子(也就是樓主)繼承,所以政府找樓主追討稅金,應該沒有什麼不對。

TheRock wrote:
…但如果假設當年已經辦理過戶,我們還是要辦理拋棄繼承嗎?...(恕刪)
房子過戶給舅舅,不等於拋棄繼承,也可以是繼承人協議分割遺產。沒拋棄繼承的話,過戶前的稅金還是由所有繼承人負擔。不過現在要辦拋棄繼承應該也來不及了。

乖乖繳稅吧!整棟房子都讓給舅舅了,還跟舅舅計較幾年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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