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8月份第一次到一間半導體產業面試
期間與業務副理、副總面談
通過第一次面試後的一個星期副總來信告知我二次面試時間由我決定
到了第二次面試剛好是颱風晚間登陸那天
雖然我下午6點準時赴約
但是副總在外來不即趕回來所以我又和副理、採購面談
下次與副總時間在約
後來我主動聯繫副總第三次面試
薪資的部份第一次面我就有告知我希望待遇
而第三次面試也請我再寫了一次
我想應該是貴人多忘事吧...希望待遇與面試的問題其實有些已經重複問過
並且我有聲明舊公司離職手續需要一個月交接時間
而副總也答應給我時間
5天候我收到報到通知
要我一週後上班
我又回了MAIL給副總我需要一個月交接時間是否可容許?
也一並提出薪資的疑問
結果.....
她回了"如果無法配合人力訓練納很抱歉...不用在聯繫了...我會通知其他人上班"
頓時..我整個傻掉....沒有商量的空間也沒有正面回覆過我的薪資
我馬上撥了電話過去跟副總說明我需要至少2周交接
副總說..他會在聯絡我...
就這樣.....
請問各位大大,會不會認為這間公司非常的怪?
若是他在通知我上班我該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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