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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禮物是資遺通知


以一擋百萬眾一心 wrote:
一堆沒資格當老闆的人當老闆
只會虛耗台灣國力
更是台灣這幾年停滯不前的主因...(恕刪)


同意啊

開公司在台灣難度太低了,又一堆給予老闆的鼓勵,勞基法又不落實,又愛打一堆愛台灣牌鼓勵台灣小農小商

結果就是劣幣驅逐良幣,一堆不是很賺錢的爛公司在折磨大家

大學生也是一樣,一堆不適任的大學生在幫忙拉低薪資

這就是社會主義逐漸起來的結果


stephen yen wrote:
同意啊開公司在台灣...(恕刪)

一條跨欄400公尺的跑到
搞成一路平坦的400公尺競速

會有甚麼後果
後果不單是劣幣逐良幣
一票像山的跑者會把跑道擠爆
搞到比跨欄更容易跌倒
19834018 wrote:
這還不是最噁的這篇文...(恕刪)



希望你可以做那個願意分給員工的真老闆。
資遣這個問題,會有很多面:
會計人員是一般顧主最不想動的人,是不是自己在那些方面真的有問題...工作態度或是工作能力..等等
在一個職場工作多年,確沒有為自己取得優勢,本身要注意一下,不然下一份工作..還是有可能不如意
但是
換個想法,顧主資遣你,總比每天找你"開會"逼你自己走路,要人性化吧

上班嘛 就是努力做到可以"被利用"你才可以一直做下去阿
不然 創業阿,自己當老闆,就知道 多好玩了

為自已多充電,增加專業技能,才會增加自己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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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dy6003 wrote:
12/24一上班主...(恕刪)


被資遣又不是被開除,不是有做錯事,不用自責。只是公司經營上有不同的考量罷了。

幾年前我也是被資遣,不過是自己報名被資遣,原因是公司提供2N+1的資遣費,當然有能力的人都報名了....流下來的不是有另外考量,就是能力比較不足的

前面幾樓講的都要記得要做,以便確保自己的權益。
這個問題現在不只是在台灣,小弟我在北美居住。最近周遭的朋友都有遇到這個問題, 更扯的是我的妹夫他是美軍,在國土安全局工作,也是在放假前被告知 【 政府關閉 】導致失業!!! 我聽到的時候都覺得很扯。

而我周遭的朋友他們被資遣的時間都是從 10月底開始一直到 聖誕節前夕, 各種鳥理由都有。。。

囧rz~ wrote:
希望你可以做那個願...(恕刪)


其實很簡單
公司報表每天都會做
有沒有賺錢
員工都知道
我到成本都公開
我也跟自己員工說
業績不是我自己的能力
是所有公司人的努力
我該給就給
產品員工用壞掉
所以員工賠3成
剩下7成
我來負擔
1. 內政部馬上關懷基金

補助對象:肩負家庭經濟者死亡、失蹤、重傷病、失業、遭遇其他重大變故、無法工作,即使不是中低收入戶也可以申請。

金額:一萬元至三萬元內(以視察探訪評估發放)
時間:需於事件發生三個月內申請
條件:需為肩負家庭經濟者
申請處:村里辦公室或是區公所
需備妥:馬上關懷基金申請表、通報表、醫療證明無法工作(去醫院告訴醫生你要申請關懷基金,請他在就醫證明註解您無法工作)、全戶戶籍謄本、全戶財產證明(國稅局排隊申請。)

*如為身心障礙者、在學學生、懷胎六個月~產後兩個月的婦女視情況加發五千元。

*訪視小組會在24小時內探訪,建議各位將所有需求跟狀況事先整理好,才不會漏了什麼你真的很需要幫助的細節,如果是急需,當下就會發放2000~5000元的關懷金。

2. 行天宮急難濟助金

補助對象:基本上是用來幫助各種生活有困難的人,但大多幫助在學生跟重大傷病者身上。


金額:學生:一萬元至三萬元內(以視察探訪評估發放)傷病:最高可達六萬元。
時間:需於事件發生六個月內申請
條件:由社會局或醫院轉介,目前打電話詢問過,因為行天宮位於台北市所以幾乎為設籍於台北市的民眾比較容易受惠,除非您願意親自跑一趟社會局誠心請他們幫忙。
申請處:社會局、學校、醫院櫃檯。
需備妥:醫療證明、重大傷病卡、或是各種傷病證明。

3.全聯慶祥慈善事業基金會


補助對象:幫助各種生活有困難、但可能不符合政府規定申請不到補助的民眾,比較特別的是他們不接受社會局的轉介,需要自行去申請。

金額:最高一萬元內。同一事件只能申請一次。
時間:需於事件發生三個月內申請
條件:喪葬、醫療補助、失業、任何急需生活補助的對象。
申請處:全聯櫃檯
需備妥:全聯櫃檯索取申請表、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個案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當年度低收/中低收證明或同住家人及本人之最近一期財稅總歸戶清單及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本人或代收者帳戶資訊(戶名、帳局號)存摺封面影本、醫療證明、重大傷病卡、或是各種傷病證明。


4.各縣市未婚懷孕補助


補助對象:懷胎三個月以上~生產兩個月內未婚懷孕之婦女。

金額:可領三個月的補助,依當年度政府公告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
時間:懷胎三個月至產後兩個月內

條件:需為特殊境遇家庭: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
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343,440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家庭暴力受害者。
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者。
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能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安全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申請處:戶籍地公所的「里幹事聯合辦公室」填寫「申請表」繳交文件
需備妥:特殊境遇家庭補助申請調查表(公所索取)、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所得及財產證明(由公所代為申請)、郵局存摺影本、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媽媽手冊或醫生診斷證明


*未婚懷孕其他幫助也可以致電勵馨基金會


5.重大傷病卡


補助對象:重大傷病範圍係由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目前包括30大類,可自行前往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



金額:針對特定對象給予免收自行負擔費用,只限跟核准的重大傷病項目有關的住院、門診治療。(還是需要自付門診及掛號費用)
時間:經確診為重大傷病之後
條件:需參加全民健保,確診為重大傷病、或因重大傷病無法勞動者。
申請處:詢問主治醫師、醫院櫃檯、醫院社工處、或是各處健保業務組
需備妥:申請書、30內由特約醫院診所開立的醫療證明、健保卡、身分證、病例摘要以及檢查報告。

http://www.taaze.tw/container_seller_view.html?t=11&k=03&d=00&ci=12353658

文章出處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5636211&p=1#71003864
https://ace0156.pixnet.net
樓主到底是犯了什麼錯,公司敢大辣辣的當天辭員工。
現今社會,現在企業不太敢,除非公司站的住腳,
樓主工作性質算敏感度高的工作。

addagain wrote:
被資遣又不是被開除,不是有做錯事,不用自責。只是公司經營上有不同的考量罷了


這就是台灣資方最GY的地方

只要看到被資遣就會用有色眼光認定是你的問題

搞得很多人怕將來求職碰壁, 忍氣吞聲自己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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