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ie07 wrote:
所以啦~
如果是社區住戶當然會認為守衛超讚的,
但被擋的路人甲會認為這社區守衛違法~
樓主=社區住戶,如果樓主是路人甲,當然要好好吵一下(恕刪)
這個警衛在社區管委會可能會被表揚.
但假如被一狀告上法院.似乎也不會無罪呀

joy0911239 wrote:
我的看法是公司有個哨點
樓主刷進A後又折回...所以警衛追出來了
回到公司後刷B點...
就我的看法當刷A後所有人員就被管制了
管制人員就是警衛, 管制地點A-B
如果刷了A點又跑出去拿東西
直接帶到B點這樣是警衛(名詞)疏失
所以警衛也只是做到他的職責。
(恕刪)
但問題來了.假如A-B是屬於開放式公有空間的話.
是否意味著這警衛的權力已等同於公權力了?
因為只有公權力才能在開放空間進行管制.無公權力者只有在"現行犯"的狀況下才能由一般人加以限制行動.
我反而認為樓主的做法是對的.到達警衛有權執行的地方再讓他重新檢查.如果在事發當場就檢查的話.確實像某位版友說的那是屬於"強制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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