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ergt wrote:
醫生證明有.安胎假30...(恕刪)
沒啥好講的!
既然園長都說按照勞基法走了,那就"一切按照勞基法走!"
看到時候死的是誰!
(反正不會是妳老婆= =")
撕破臉是一定會的,就不用在意這種事情= =
我以前的作法:
直接找能作主的談,我就丟一堆資料到他面前,
我就直接講:ˋ
{要一切按照勞基法?可以!
那我們先算算你要還欠我女友多少薪水先吐出來,
再來看看你想被罰多少錢!
這一堆資料是我女友從進公司到現在,你公司違反勞基法的狀況,
看你想玩哪種,黑的白的我都奉陪!}
結局?
欠的錢一毛沒少都給當時女友,
這老闆也沒被罰錢,
可是有個小插曲,就是對方在我們要離開的時候威脅:
{就不怕我放風聲出去,你們沒工作?}
當時的女友本來火大想罵人被我擋了下來讓她抽菸冷靜一下,
我也是叼著菸斜眼看著他回應:
{如果你是白癡才會作這種事情!
你要這樣幹我也不反對,不過...考慮一下後果!
我現在不想惹事,不代表我好欺負!
再說...如果你現在的嘴臉被我放送出去了,你覺得你會怎樣?
要保密?OK啊,你覺得值多少?我們慢慢談!
}
第二天,欠女友的錢跟保密錢一毛沒少的進帳
說穿了,只要讓資方覺得你不是好欺負的,這樣才有本錢爭!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