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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離職被瘋狂的慰留

樓主是在當兵嗎??不然是在怕啥呢..不懂.
你想走的原因是否有解決的方法?
如果有再就可以考慮~
如果沒有~~







離職不需要理由~~
只需要依照勞基法規定在幾天前告知即可!(有誤請不令吝修正~)


重點是你"要""不要"走~~
就只有"要"或"不要"~~

慰留?拿什麼慰留?誠意嗎!!
就說想休息一下,好好想想未來規劃
上班沒有辦法好好想想.....
只是人事慰留而已
老闆直接慰留才來說嘴

還記得我要走那天 老闆是含淚!! 不再試看看嗎?
還問我要甚麼? 要錢 要地位?
我只回答:我只想離開這邊XD

h14736985 wrote:
今天鼓起勇氣跟人事...(恕刪)

h14736985 wrote:
今天鼓起勇氣跟人事...(恕刪)


別搞笑好不好
沒調薪兩成起跳都不算慰留
談條件瞜...付給我讓我捨不得走的薪水,不然就別廉價的販賣你的未來
出來是賺錢的不是來交朋友的,所以要留人請用薪水或更多的滿足感而不是用人情
h14736985 wrote:
我的職位沒很重要,最...(恕刪)


開個年薪120萬不含獎金看他接不接受吧
離職最大阿,都不要領錢了,有何必要扭扭捏捏呢?
如果妞妞捏捏,乾脆就不要提離職!!!
我提辭呈,被慰留,從一周五天的上班時間減少到一周三天,上面說保持原薪不動,我則堅持減薪,因為我留下來只是為了讓他們多一點時間找人和我交接....

拖了快2年,終於辭職走人....

在走之前,上面找我談,說可以給我比原本減薪前多1萬,但工作時間維持一周三天....

我還是拒絕....

因為我就是想走....

離開後,有公司找我,給我之前的一倍薪水.....


Drango wrote:
看來你的重要性很高,才會這樣強力慰留。

呵呵 如果是重要性很高慰留的時候談的會是待遇
事實上是,人資若成功慰留住想離職的人就有績效,也替公司省下成本
除非是做人失敗、口碑很差、人品能力都有很大的問題,人資才會巴不得送走
不然一定是盡可能慰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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