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上下班不用打卡,也沒在加班,都是準時下班,除非有活動,假日會出勤。但是老闆都是給補休不是加班費,所以要休假Line說一下就可以請假,老闆都不會不准。有網友說申請保險要出勤紀錄,應該是不用,我上個用因為搬東西摔倒,也不用出勤紀錄,只要蓋公司大小章就可以申請保險了。
Drango wrote:我公司上下班不用打卡,也沒在加班,都是準時下班,除非有活動,假日會出勤。但是老闆都是給補休不是加班費,所以要休假Line說一下就可以請假,老闆都不會不准。有網友說申請保險要出勤紀錄,應該是不用,我上個用因為搬東西摔倒,也不用出勤紀錄,只要蓋公司大小章就可以申請保險了。...(恕刪) 這種小金額的保險公司當然都可以過,要是一次員工幾個人,或者發生那種大賠償金額的,你看保險公司會不會給你過...沒有別的惡意,別想歪..
不一定要打卡,但要有出勤紀錄,大公司很多用門禁感應,也有臉部辨識或指紋機代替。以下為網址節錄: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30
Drango wrote:我公司上下班不用打...(恕刪) 我還是簡單說明一下保險的部分吧~~勞工在職災上會需要兩種保險一般的勞保和公司另外該保的職災險(團保)如果是一般勞保的請領當然相對容易但保障金額偏低 而且很多老闆都會低報勞保 或勞保的上限 最後拿到都不多職災險的部分就會相對從嚴判定 最後就是導致到勞工只能請到一些 或是根本請不到沒打卡記錄 就會有困難台北市勞動局長表示,贊成勞動部修法重罰無法提供出勤紀錄的僱主,並應加大罰鍰級距,大企業罰多一些。不過,陳業鑫也認為部分行業的出勤紀錄很難認定,像是媒體記者、外勤業務員、房仲員等,未來不應局限以傳統打卡或簽到方式來認定,而是要求僱主採任何可行方式記錄員工工作時間,否則勞工在工作中發生意外,職災責任釐清也會有困難。所以勞工希望雇主能夠負責 職災險可以全部請領 打卡資料還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