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闆、人資、HR伙伴們員工每個月薪水中績效獎金少發幾百元(如果員工問,就說這個月因為一例一休物價漲,績效不如預期…)把少發的錢拿來當三節獎金發給員工員工看到端午節還另外有錢領就HIGH了,老闆也有面子接下來是重點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平常每個月當成薪水給還要納入薪資中(計加班費、勞保投保級距…)當成三節獎金(節金、非工資、恩惠性給予…)還可規避薪資性質可說是一舉數得丫老闆、人資、HR伙伴們沒有這樣降低成本不要說您懂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