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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育嬰假,發現公司高薪低報 ; 懷孕後,開勞資協調會的經驗分享


台灣之星4G wrote:
對啦就等政府查到再...(恕刪)

一個要罰錢+補繳,甚至有負責人被以詐欺判刑的案例,而另一個最多就補稅而已
怎麼看嚴重程度都不太一樣
這是....
傳說中
五十步笑百步的概念嗎?
我所得逃漏稅沒啥大不了
老闆低報很嚴重呢
mariase wrote:
一個要罰錢+補繳,...(恕刪)
所得稅是所有薪資加總,領多少繳多少,哪來的補繳問題?

健保費跟勞保投保薪資有相關?這要請專家來解釋一下...。

(我的健保是報實薪,投保薪資只一半...)



樓主說的低報投保薪資是很多台灣勞工的痛。(職災,退休金...)

我自己的狀況是,

底薪68K,所得稅一毛錢跑不掉。無補繳問題。
健保以58K計算,10K服務獎勵金以補充健保費計算。
至於投保薪資為本俸35K.........。

所以...育嬰假時薪水從68K=>21K......。

我支持樓主爭取自身權利。

我是公保,不是勞保,不然我也會爭取。(遺憾,沒有公保局)

公家機關本身對職災等福利很完善,低報就低報吧......。

但勞保低報日後各種福利影響很大!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TPF1975 wrote:
高薪低報,所得稅也繳得少
開版的月薪被少報約2萬5,省了很多稅
早該知道要反應的事
直到自己覺得高薪實報
在補助有相對優勢時才爭取
這叫投機取巧
一般小公司高薪低報與老闆都有默契,通常是雙贏
這時候反咬老闆一口,當然惹人非議啊



勞健保歸勞健保 所得稅歸所得稅

勞健保投保薪資決定了老闆每個月要幫員工負擔的保費
很多公司、很多老闆會在這個上面動手腳
員工每個月領五萬,卻用三萬元的薪資級距幫員工投保

對老闆而言,直接省下每個月的保費差額,要繳給勞健保局的錢就少了。

對員工而言
 健保沒差,因為不管妳付多少保費,享受到的健保資源都一樣
 但是勞保就會有差別,會影響後續的生育給付、喪葬給付、育嬰給付、... ...
 因為這些給付計算的基礎,都是勞保的「投保薪資」


至於所得稅,是根據員工領取的薪資來計算的
對公司、對老闆而言,員工領取的薪資可以當做公司費用,
這筆費用越高,在計算公司營業稅的時候可以扣除的越多,
老闆要繳交的營業稅費就越少,
所以一般不會有公司在面對國稅局申報員工薪資的時候少報。


勞保局是勞保局、國稅局是國稅局,不一樣。

所以不會產生高薪低報所得稅也少繳的情況。


不過,很多網友提到,
樓主在任職第一個月就可以從被扣除的勞健保費知道公司到底幫自己投保的薪資是多少,
明明知道公司短報卻沒有吭聲,直到自己要用到權益了才嚷嚷,
這點 ... ... interesting ... ...


除非,公司每個月代扣的勞健保費是用55,000去算的,
實際繳交給勞健保局的保費卻是33,000去算的,
中間的差額勞健保局不知道、員工不知道,公司自己吞了。

那就,真的更有趣了~

ShanghaiBoy wrote:
勞健保投保薪資決定了老闆每個月要幫員工負擔的保費


請問你的意思是,勞保投保薪資=健保投保薪資嗎?(好饒舌。)



ShanghaiBoy wrote:
 健保沒差,因為不管妳付多少保費,享受到的健保資源都一樣
 但是勞保就會有差別,會影響後續的生育給付、喪葬給付、育嬰給付、... ...
 因為這些給付計算的基礎,都是勞保的「投保薪資」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還好沒有待過這種亂七八糟的公司
領過的月薪也都是老老實實的薪水加上伙食補助費
勞健保,勞退也按照薪資級距上報

沒有屁股遵守勞基法,就別學人家當老闆
去對岸試試看,沒有遵守勞動合同法的下場
55K也不是很高的薪水
自己有入股朋友一家小公司,員工約12人,除了總機不到40K外,都有60K以上
朋友除了按規定申報勞健保跟勞退提撥,另外開立了一個帳戶,每年存入每個員工一個月的薪資,避免萬一有經營問題需要資遣時,有錢可以付資遣費
如果樓主之後真的被公司開除...

樓主現有一個小孩失業給付是七成薪,

若有兩個小孩是八成薪。

勞保薪資低報也是有影響。




這也是一個經驗,慎選符合勞基法的公司。

有制度的公司,不會貪這種。

業務性質工作本薪可能才二萬多,但加計獎金和加班費,也是保到頂。

例如,永慶房屋。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我是樓主,我來更新最新進度

~文非常非常長,僅想幫助守法的弱勢勞工(尤其是孕婦)
遇到惡劣雇主時該爭取自己權益的經驗分享,不喜勿入~

請先看了我的第一頁最初的發言文章後再來看這篇,
這件勞資糾紛已經經過8個多月,
今天已是12/7,昨天開完勞資調解會,
終於告一段落,
雖然尚未完全落幕,但是結果我已很感謝,
現在我已經懷孕快36週了!
期間發生相當多的事情,
我來依據時程來更新最新進度,

當初3月底我去勞保局舉報雇主勞保以多報少之後,
雇主才不得以5月主動跟我談和解,
賠償我育嬰津貼短少之金額,
雙方簽訂和解書,
我請雇主拿掉以下這條我就同意撤銷對她的舉報,
"本和解書簽立後,乙方不得對甲方就上列勞資爭議(這裡指的是以多報少)再作請求。"
(幸好我當時有問法扶律師,堅持刪除,
才不會影響我日後的勞資調解)

當時雇主就表明不希望我回去公司上班,
我說外面沒有公司會用孕婦,
我本來育嬰假結束就可以復職,這是我的權益,
雖然我才懷孕一個多月看不出來,
但是基於誠信問題我已經不能另外找工作了!
而且妳將我勞保以多報少,
我之後的生育津貼或是失業補助都會有短少的問題啊!
除非妳將我的勞保調整為正確投保金額,
我的權益才不會受損,

為了怕有日後糾紛官司,當下我有錄音,
也很老實告知對方
(自保動作是一定要做的,幸好我有錄音,
因雇主在裡面很清楚說到,她"不想"讓我回去復職)

育嬰假即將於9/30 結束,
公司對我不聞不問,
所以9/18、9/21我就發mail問公司可否回去復職?
果然不出我所料,石沉大海,
信中我就告知對方,因不知公司是否同意讓我復職?
若是要依勞基法第11條要資遣我或是要調動職務,也應該於30天前告知,現在公司完全無回覆,
我就視為可以依法回去復職,
但為了維護我的工作權,確認彼此之僱傭關係,
我只能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糾紛調解會,

我9/20去勞工局填申請書,
(勞工局的人說不用等到10/1才申請,
可以早點來申請)
主張公司對我發要復職的mail沒有任何回覆,
所以我不知可否復職?
且我目前懷孕6個月,無法另外求職,
若公司要資遣我也請依法資遣,
給我資遣費及10天預告工資,
以及補償因勞保以多報少造成我的生育津貼、
失業補助短少的部分,我就會同意被資遣

並於9/26發存證信函先爭取我的工作權,
恢復僱傭關係,(我必須先回公司復職才能談資遣)
如果日後要跟雇主對簿公堂,
申請完勞資調解會,
一定要發存證信函,這很重要,
感謝勞資達人:阿星的文章及協助
http://blog.xuite.net/fredniu/twblog/134200114

當下我只想被資遣,趕快結束跟這間公司的孽緣,
可是我必須先回公司復職才能談資遣,
這間公司終於在我寄了存證後,
9/27才回信給我,
她確認我們雙方的僱傭關係之存在,
只是她說她沒有義務要回信給我,
10/1休假,請我10/2自行復職...

請問~我沒有公司門禁卡、員工識別證,
我要如何進去公司?
天天去按電鈴嗎?不讓我進去我該如何?
我要如何舉證我有去公司等等?
我不能跟她確認我可以回去上班及工作內容嗎?
基於以上,
本人合理"懷疑"她存心刁難不讓我回去上班,
想讓我自動曠職三天的方式辭退我,
因為我這胎懷孕狀況不是很好,
上班是山路,所以我無法天天去公司按門鈴,
(也幸好我先確認彼此之僱傭關係,
我才能依法要求我勞工及孕婦身分的後續權益)

在我9/27收到公司mail後,
我也在同日回信說我10/2會回去上班,
但是善意提醒老闆娘
10/1就要趕快調整我正確的勞健保投保金額,
以免造成爭議及投保空窗期...
(結果,9月雇主還是沒主動調整,
她非得等到我10/2復職才去調整,
打電話一問才知道勞保局作業時間要次月才生效啊!
導致我11/1才是正確投保金額,
而且我們雙方以多報少這件事已經爭議這麼久了!
她明知道自己違法,我還一再提醒她影響我很多,
為何不趕快調整呢???
由此可知,她根本不想主動幫我調整勞保,
不預料我會回來復職)

總算,10/2回到公司上班,
公司員工只剩下一個老員工,其他7個全部新面孔,
半年內人都跑光光
(這件事她也可以怪我...晚點會提)

一回去發現我原本的工作也有人在做了!
老闆娘也說新員工表現相當優良,薪水又不高....
講一堆不是重點的,就是想讓我難堪,
還要副總叫我上網查大公司電話,
亂槍打鳥的打電話到各公司福委會推銷公司產品,
卻沒有給我任何資源...
(對行銷有點了解的也知道這根本是刁難的工作內容)

老闆娘表面說體諒我是孕婦,所以讓我坐辦公司打電話推銷,不用到處跑,
但是馬上給我業績壓力,
還要簽署業績達成同意書...

當時為了能早點結束與這間公司僱佣關係,
我也主動釋出善意,跟老闆娘說,
我說我無法同意簽署任何業績目標,
而且這跟我當初進來的工作內容完全不同,
目前我的工作有人在做了,她也做得很好,
而我這胎懷孕從初期到現在都有不定期出血的狀況,所以我會請安胎假,
我知道常常請假會對公司造成困擾,
你們的人力安排造成困難,
所以只要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單給我,
依法給資遣費、10天預告工資,
並且補償我生育津貼、失業補助因以多報少短少的部分,我就同意被資遣,
老闆娘說她考慮看看,
我說明天我產檢會請假,
同時我會請安胎診斷證明給公司,
也告知老闆娘,安胎假依照勞基法等同病假是給予半薪,她說她沒聽過甚麼安胎假,
我說請她要去了解安胎假的計算方式,
至於我9/20申請的勞資調解申請書,
因為我已經回來復職了!所以我會去申請取消,
請她趕快做決定,我也不想一直給公司帶來困擾。

當天坐了2班公車後回到家,
肚子果然宮縮頻繁很不舒服,
在壓力、奔波情況下,隔天果然出血!
我就請診所開的宜在家休養的診斷證明,

因為身體情況斷斷續續沒有好轉,
我就持續請安胎假,診所最多一次只能開2周,
10/17也無間隔的持續請安胎假的診斷證明直到10/30(安胎請假時間不能間斷,除非要回公司上班),
10/17也有發mail提供診斷證明影本給雇主,
並告知我10/31會再去公司詢問我的工作後續,
並且非常"雞婆"的告知我可以接受11/1被資遣、
並”主動”下載非自願離職書給雇主用印給我,
因為當下我真的覺得請安胎假對公司造成困擾,
而且公司還要依法給我半薪,
我這間公司也沒有做很久,
家人、部份朋友都要我跟公司趕快談好資遣的事,
才不用跟這間公司牽扯不清,
我能安心待產休養身體,
之後再去申請失業補助津貼就好,
我的壓力才不會那麼大...
(這一再再顯示我真的有心想退一步,
但雇主卻是一再拖延,心懷叵測)

10/31再去公司一趟,
順便將產檢收據、安胎診斷證明正本都交給老闆娘,
她說她也不敢資遣孕婦,
我也跟她說這是我同意的,還很認真地算給她,
因以多報少造成我生育、失業補助短少的賠償金額,
只要妳願意賠償我的損失、給我資遣該有的,
我就會簽和解書,有了和解書我也無法反悔啊!
但是她說勞工局說我不能隨意資遣孕婦,
她當下也說她可以給我產假啊等等,
但是我跟她說這樣妳要給我更多薪資,
我本來沒有要求這條,
最後她只有推託會再跟老闆討論考慮看看,
11/3前會給我mail答覆,
那時我還傻傻的苦苦等,
結果她還是騙我,我還是未獲得任何回覆....

所以11/3我mail給公司
提供產檢及安胎診斷證明時,
信中有寫到,既然公司都沒有給我任何答覆,
我只好依據我身體狀況繼續請安胎假,
並善意告知,
若公司選擇了讓我請產假,我很感謝,
但是我就會接著請半年的育嬰假,
仍然會有些許生育、育嬰津貼短少的部分需要補償,請公司做決策前一併考量清楚,
(現在想想,那時的我真是太天真太傻了,
對方暗地裡早就有其他作為了!只是在等待而已)

登愣~~~~~精彩的來了!
酥不知,老闆娘早已打好她的如意算盤,
我的好心被狗咬,
復職後,我做任何動作都有告知雇主,
也處處替公司想,
但是我竟然在11/5收到勞工局給我的調解,
要我指定我的調解委員,
原來她10/24就已經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卻沒有告訴我這件事,
其實這也是她的權益我無權管,
但是她表面一直說考慮看看資遣,跟老闆商量,
實際卻是另有打算,只想拖時間,
覺得她的言行真的是完全無誠信可言,
(真不懂這樣拖下去,對雇主有什麼好處?!)

我抱著驚訝又覺得被惡意欺騙的心情
看著調解申請書,
這一看真的不得了,火冒三丈,
公司資方竟然去勞工局指控我
1.薪水高但工作業績表現不佳
2.說我在公司FB粉絲團毀謗公司
3.還造謠煽動員工離職,造成公司業績下滑
4.復職一天就請安胎假,無法勝任主管職務,所以要求減少安胎假、有薪假期間主管津貼等等
所以雇主主張終止勞動僱傭關係、
裁撤我主管津貼$12,600

當下我氣得快要無法思考,
根本是對我的工作能力侮辱、扭曲我的作為、並對我人格上的批評,
萬一下一間工作公司看到這內容
或是調解資料被流傳出去,
不究事理的人還真的以為我是這樣的員工嗎???!!!
當晚我氣到睡不著,幸好孩子沒氣到生出來,
(我這胎孩子很堅強很持續的成長,一同陪我經過好多風風雨雨)

面對這樣的不實指控及誇張內容真的不知道雇主怎麼寫得出來、勞工局怎麼可以承辦?
但是說實話,當下也真的心很慌,非常無助,
我從來沒有開過勞資調解會,
面對這樣不實指控,我該如何保護自己?
只能不斷的一直上網看勞資糾紛的案例、查法條等等,
跟先生也為了這件事吵了好幾次架,
整個家裡烏煙瘴氣,內心一直鬱鬱寡歡,
這時真的覺得自己就像一個正在溺水的人,
誰可以真正站在勞方這一方,
替我說話,給我強而有力的援手???

這時我跟寫「勞資爭議 不看會哭」版主阿星連絡上,
(他現在只接受懷孕勞工和職災等比較弱勢勞工的諮詢)
阿星並推薦我直接與他的師父聯絡,登門求救,
他教我該如何跟資方攻防及準備相關資料,
尤其要我再去大醫院申請安胎診斷證明,
因為怕對方會攻擊小診所會隨便開診斷書,
(期間我依然持續請安胎假都有診斷證明給雇主,
但求方便都是我產檢的婦產科診所)
11/25我就去大醫院,醫師看我宮縮狀況,
也開了診斷證明註明"宜休養到生產前",
12/1我也將這診斷證明mail給雇主當請假依據。
(現在來看,幸好這點我都有做到)

期間我也詢問法扶免費專線,
法扶律師給了我很多協助,
大家要可多利用,只是有時電話不太好打,
http://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apply_detail&p=1&id=3510
其中一位律師講到一點重點,點醒了我,
她說:
雇主指控妳的事情,是否都發生在妳懷孕前?
所以可以合理懷疑公司擬終止僱傭關係是為了逃避2個月有薪產假,
而且安胎假本來就不可以減薪,這是違反勞基法的,
一聽律師的話,心中才安心踏實了下來,
對方想要做的動作都是違法的,
所以我查好對方違法的相關法條,
將產檢、診斷證明、雙方mail往來資料、勞保投保資料、半年以上的薪資條、之前雙方的和解書等等全部相關資料都準備好,
就我對這位老闆娘的了解,
她真的甚麼話都會說,常常顛三倒四等等,
所以我要特別的小心,資料一定要準備周全。

因為我的勞方委員突然身體不適要身體健康檢查,
他也跟我道歉,這種事當然無法控制,
所以我請他以身體為重,
我的案子應該不會太複雜,請他安心檢查,
勞工局承辦人11/30跟我聯絡要換誰當調解委員?
一時之間,我都沒有認識的委員,不知要找誰?
而且我很怕提早生產,
所以我跟承辦人說,我想盡快開會,
我要求換一位懂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女性,
請他幫我指派,
(現在想想,很感謝承辦人指定了一位相當稱職有正義感的調解員給我)

終於來到決勝的一天,
12/6(三)
雖然我先生有心要陪同我進去,
我自認有信心可以單獨進去開會,
畢竟於法我都是站得住腳,
因他早上有重要會議,我請他以自己的工作為重,
趕快去公司上班,
(畢竟現在他的工作現在是家中唯一收入來源)

我提早半小時在一樓平靜心情,
孕婦真的很容易情緒激動,
等到時間快到前10分,我再進調解室,
我的調解委員是位女律師,主席也是位律師,
資方調解委員是調解理事長,
他在開會前先跟我說明,之前曾經幫資方協調過,所以有認識,要我不要在意,
我說沒關係,我今天的主張、要求都是於法有據,大家就事論事,秉公處理。

資方說塞車遲到20分,
這時委員們對資方的印象就不太好,
畢竟申請人是資方阿~自己卻不重視這個會議,
這期間主席跟我的勞方委員大概把我的案子了解一遍,
開會時間比較突然,他們沒時間吸收,
前一天才拿到資料,
我的勞方委員用很短暫的時間快速了解我的案子,
針對雙方爭議發生的時間點,對方指控我的內容,
她的頭腦非常清晰,所以非常快進入狀況,
雖然表面看起來很冷酷,
當下以為她不會替我說太多話,
但是她該發言時絕對說的條理分明,頭頭是道,
果然是位好律師,
主席也是,私底下還說,
這個案例萬一記者看到勞工局的勞資協調會竟然要求,對孕婦終止僱傭關係、安胎假要求減薪,不就馬上上新聞了嗎?!
委員們都笑了起來,
這時我的內心突然一點都不緊張了!也有譜了!
我應該可以依法要求我的權益~

大概10:30前會議開始,
主席先請申請人資方陳述主張,
資方出席代表是老闆娘跟一位只來2天的新進人資,
她甚麼狀況都搞不太清楚,
老闆娘就要她發言處理,
現場狀況就有些混亂,
因為老闆娘會一直講話打斷,內容也是東跳西跳,
所以我盡量依實際情況打出來,

資方人資問我安胎假請到何時?
我說我最新的安胎診斷證明是11/25請的,
醫院建議我休養到生產前,
老闆娘馬上說"我沒收到啊!",
我說"我有印出mail往來紀錄:12/1有mail給資方",馬上拿給對方看,
同時也將全部11、12月產檢、診所、醫院診斷證明正本都交給資方當作請假依據,
所以當下她們對於我請安胎假的時間無話可說,
結果資方人資就說:好,我們公司一切依法行事,
那彼此僱傭關係仍然存在。
(我突然覺得有些傻眼,妳的員工自打嘴巴,
我只好順理成章繼續當妳員工),

接著老闆娘就說:可是當初妳10月自己要求說要讓公司資遣,還寫mail給我非自願離職單,妳不是要我資遣妳嗎?
我說:的確,我10/2、10/31回公司的時候都有這樣要求主張,當時也說明我的身體狀況,
可是我等很久都得不到妳的答覆承諾及賠償,
我卻在11月初就突然收到勞工局要求開協調會並對我不實的指控,看到時我真的很氣憤,
既然妳們已經承認你我之間的僱傭關係之存在,
我的安胎診斷證明也都提供了,
所以我就請安胎假請到生產前一天,
那我就依法要求56天全薪產假,
然後接著請半年育嬰假完後,
我會自請離職(這句話是多講的,蠢)
但是我要求公司因勞保以多報少(11/1才調整),造成我生育津貼、育嬰津貼短少之部分要補償給我,
以上!就是我的主張要求~

當下老闆娘非常生氣"是妳自己說要被資遣,
妳看看這裡還有妳發的mail,
而且妳現在請安胎假沒當主管,我為什麼要給妳主管津貼?委員你們說說,而且她在職時業績做那麼差,根本不夠付她的薪水,我不能調整她的薪資嗎?還是我們可以依據勞基法第11條第5項?妳工作無法勝任被資遣,"
然後主席就問我"你們雙方有簽訂任何定型化契約或是業績達成的契約嗎?
我說"從沒簽訂"
再問"每個月薪水是固定月薪制嗎?"
我說"當初雙方談好的條件就是固定月薪5.5萬,業務獎金還另計,總經理有發line給我"
但是line的資料我要再找一下,但是我有每個固定月薪的薪資單"
我也對老闆娘說“我的工作內容不是對妳回報,是對總經理,所以妳不瞭解我的工作表現”
心想:公司是整體營收差,是我一個人的責任嗎?妳老公也是不信任員工,資源都不給、也不授權、也聽不進去員工的話,所以才會一直沒賺錢,但是現在跟妳講這些也沒什麼屁用?!
勞方調解委員也幫我說
“她現在也不想讓妳依據工作無法勝任這一條資遣,所以妳不用再提了!她的主張就是做到請產假完再請育嬰假”。

所以我就不用再跟那個不理智一直轉圈圈的老闆娘多說甚麼,
因為全部的委員幾乎都幫我用法條說話,
連資方委員都跟她說不能調整勞方薪資,
說安胎假減薪就是違法、
固定月薪制拆成再多項也是不能減薪,
要她不用再講什麼資遣的事了.....
(唉!今天老闆娘硬要把這件事攤在陽光下讓勞工局、這麼多律師來檢視妳,試問誰會同意違法的事,而我也沒有必要再委屈求全了!)

對方人資也是幫我說話,"說公司一切依法處理,
還問我生育津貼、育嬰津貼短少之部分要試算給她",
我說我現在無法給妳,因為我不知道我何時會生產?這會影響到補償的金額,
老闆娘這時在旁對人資使眼色並小聲“
"老闆說不要給她這個賠償"
我跟勞方委員同時都聽到了!
我就跟我的委員說
"沒差,到時她要是不給,我也直接找勞保局了!"
我想直接給她教訓,
讓這間公司直接被主管機關罰錢,
我不想再開一次勞資調解會了!浪費大家時間,
她知法犯法太多次,我也給她很多次機會了!

接著討論到安胎假薪水是半薪30天這部分,
雙方是有爭議的,
因我曾經問過勞工局的人說安胎假該如何計薪?
勞工局的回說:安胎假等同傷病假,可以請30天半薪,超過30天就是無薪病假,
如果是月薪制的人員,是不能含例假日,
假日是要全薪計算,工作日半薪計算,
所以我算我10月我應該才請17天,
11月還可以請13天(不含假日)
但是資方卻認為安胎假是含假日,
所以我已經請了28天,11月只剩下2天安胎假,
剩下就是無薪安胎假,

關於這點委員們也不是很懂,
現場也沒有勞工局的人,
而我並不是很在意半薪安胎假的計算方式,
因為這對我來說是多的薪資,
只要她有給不會要回去,我就不在意計算方式,
因這不是我的主要訴求,
所以我不想去跟資方計較這些,
不然這個會開到下午都還在開,
老闆娘一直唸個不停!我只想趕快結束這場會議。
(如果有人想要了解安胎假30天半薪的算法,
麻煩請自行詢問勞工局並找好法條對資方說明,
抱歉!我幫不上忙,我沒有做好這個功課)

至於資方還說我在公司FB粉絲團毀謗公司、
造謠煽動員工離職,造成業績下滑,
因為內容實在太誇張,證據也太薄弱,
我實在懶得打在這裡,講也講不清,
我的勞方調解員看了一下
資方所提供的相關附件後也說
"這個沒甚麼吧!也不會成立"
所以關於以上資方對我的兩點指控,
會議中我只用一句話答辯"這些都是不實指控"
主席也很簡單扼要打在會議紀錄勞方主張裡,
寫上"均非事實"就回覆這兩個指控

資方看了非常不滿說"沒關係,這我可以訴諸法院,
她一直在公司造謠以多報少造成員工離職、還到處"說這個說那個"......,
聽到這我就忍不住了!對全部員工勞保以多報少的人明明是妳,違法的人明明是妳,我只是善意問大家是否要一起去勞保局舉報而已,就被妳一直懷恨在心,說我讓大家離職,而妳現在還想指控我什麼???
我問她說“請問妳所指的"說這個說那個"是甚麼意思??”
連我的勞方委員這時也動怒,拿出律師風範說
"妳現在的說詞很像在不實指控並恐嚇,
主席,我不希望在調解會上聽到這樣的說法"
實在大快人心又相當感動,
當下我在我的筆記本上對我的勞方委員寫了6個字"律師,非常感謝"

若資方真的想要拿這兩點告我,
就請她費心找願意承接的律師,
然後去辛苦的舉證再來告我吧!
這我願意奉陪,我也可以跟她求償毀謗賠償!
但是我當下也沒不想說甚麼,
畢竟若要告也是之後的事,我已經不想節外生枝。

接著資方人資提出要我在請假期間接受公司新進人員的電話或是mail諮詢,
我說:有人規定一定要嗎?我是請假期間耶!
資方人資說:有人規定不行嗎?
這時委員也沒有說話,我想就不要堅持"好,但只能說我"盡量",
我之後半夜要醒來餵奶好多次,
白天可能都在補眠,我不能給你保證一定接電話"
後來我發現會議紀錄上,主席自動幫我寫mail回覆,沒有寫電話,我也很感謝,
因為我怕對方來奪命連環call這一招,
讓我坐月子無法安心休息~

最後資方一段話,連主席律師都生氣了!
因為調解紀錄要給大家用印,今天調解才算完成,
資方要求加"她不是說同意育嬰假後回來就要自請離職,為什麼沒有寫在上面?
這樣協調內容都不算數嘛!誰知道她又會不會回來跟我要資遣費甚麼的?"
主席說"這是她個人承諾,但是我不能寫在調解紀錄上,因為回來復職是法律付給她的權益,她本來就可以回來復職,但是你不能現在就要求她未來離職,這是違法的,寫在上面,我會被勞工局檢討,
妳公司也會被勞工局徹查的..."
結果她又在這裡打轉5分鐘“可是這是員工自己說的,為什麼不能寫上去?對不對,×××(叫我的名字)妳剛剛是不是有這樣說?”
連我都受不了說"我有說,但是是我蠢,我不該說這句話可以了嘛!"
主席再說"她(勞方)不懂法律,所以她才會說這樣的話,妳也不懂法律所以妳也才會寫這樣的調解申請書,今天如果這樣交出去調解紀錄,連我都不能再當調解委員了!"
講到最後,主席氣的聲音都顫抖了~~
而勞方調解委員也對我說,我把話太早說死了!
但是我回她說
"但是我真的不想再跟她有關係了!可以顧小孩8個月很夠了!育嬰津貼也不夠我用阿! 我的人生也該往前走了!"
這段經驗給有需要的人參考,
不利自己的話不要太早說出口啊!
若是下定決心,自己知道就好了!

好,落落長,
我的勞資調解成功,
是朝我希望的方向和平圓滿落幕了!
雙方達成的協議有:
1.建議雙方維持僱傭關係,勞方得請安胎假直至生產為止,生產後資方應讓勞方請8周產假,
產假後勞方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資方亦同意其申請留職停薪。
2.建議勞方於請假期如有新進人員有問題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勞方諮詢時,勞方能予與協助回覆。
以上

雖然我之後還是要跟不懂卻要主事的雇主周旋後續,
依調解內容跟她要產假薪水
以及依法要求補償生育、育嬰津貼差額之損失等等,
但是我有勞工局的調解結果,更安心依法要求,
我已經得到我希望的最好的結果了!

在這場看似鬧劇的調解會上,
非常感謝各位委員對我的案件秉公依法處理,
大家都是拿法條說話,絕無偏袒任何一方,
尤其是勞方調解委員,懂得何時該出手時發言,
而當資方在"練肖話時",
我們倆能有默契地同時安靜滑著手機、看書
這結果終於讓我能夠心無旁鶩放心待產了!

謠言止於智者,
妳在這裡歪理說得越多,口沫橫飛,
把我說的就像十大惡人要巴著妳不放,
存心請育嬰假要檢舉妳以多報少,
還預謀懷孕(大嬸,懷孕沒那麼簡單好嗎?我是快2年才懷孕的),
說我居心叵測、害妳、害公司,
千錯萬錯都是我不對....
甚至妳還說公司倒楣請到我,
而且孕婦最大動不得,說得非常委屈,

何嘗我不也是瞎了眼?!
竟然好好的百大企業已經做了四年而不想繼續待,
相信妳老公總經理的給我的願景、想學新東西、想上課才進了這間10個人不到的小公司?
我也不想在這間沒什麼福利的公司生小孩,
連最基本的產假、育嬰假都要來跟勞工局開調解會才有,連育嬰津貼、生育津貼都因妳以多報少而短少這麼多....
其實要講委屈、抱怨大家都有一堆講不完,
妳有妳的資方立場,我也有我勞方的立場,
但是老闆娘那些不懂裝懂、刻薄的言論,
怪天、怪地、怪我...
只是讓大家更清楚妳是一位甚麼樣的雇主,
這是一間什麼制度的公司,
所以當然員工流動率永遠相當高!!
(因為妳永遠不了解問題是出在妳自己身上)

今天我要求的,
全部都是依據勞基法、性平法給予我的權益,
只是雇主就是用投機取巧、規避心態對我,
甚至還惡意攻擊我,
我不得以才被動一步步採取保護自己的方式,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不是一個工於心計的人,
我很懶,現在只想好好安心生個孩子好嘛?!

今天妳不來逼我、害我,我絕對不會這樣拿法條法規來說、來動作,
雖然花費很多時間、精力,周遭親人、朋友的反對或是不瞭解,
這條勞資糾紛的路走得很孤單很艱辛又漫長,
但是我堅持對的道路,據理力爭,
維持我的自尊,不允許資方對我人格的侮辱,
我終於獲得初步的正義~~~~

但是我有預感,我的現任雇主,
因為這次協調會開的相當相當的不開心,
我都替那位那位只來2天的新進人資擔心,因為她替我說話又是個明理的人,通常這種人都做不久
(老闆娘原本只想叫她在協調紀錄上簽名,
她想裝死不想簽,還是資方調解委員說申請人是她一定要簽,她才不得已乖乖簽名)

將來她可能小動作會不斷,
或是推翻雙方協議,或是訴諸法院等等
我無法預料她的下一步,
(畢竟她不是正常人的想法,
看這次調解申請內容就知道,
自己把想要違法的事情寫在申請書上,她自曝其短,我能夠說甚麼呢?)
我只能坦然以對,並相信~
不義之人必自毀前程~~~她終究會有她的報應!

打了那麼久,除了想發洩一下心情,整理思緒,
我更想要用我的經驗來幫助跟我有同樣遭遇的守法弱勢勞工,
(我的信箱真的有好幾個跟我同病相憐的人來安慰我、教導我、協助我)
今天換我有經驗值了!
我也可以用自身案例來給大家參考,
希望把力量、把支持分給需要的人,

只是這裡酸民太多,如果你是酸民,
你沒有相關經驗只想批評,可以不用留言了!
我的文章只是給需要的人看得,
我接下來要去生小孩、顧小孩,我沒空回覆留言,
至於想要諮詢的人請原諒我目前無法提供意見,
請妳們善用網路資訊、法扶、勞工局、勞保局等等,
弱勢勞工不像有些雇主有錢可以請律師,
或是認識一堆人,
我們只能靠自己,所以我想幫助相同遭遇的勞工,尤其是孕婦,大家要互相幫助阿!~~~
要堅強,勞資糾紛的路妳並不孤單~~~
不要輕易被擊倒!!!

而我文中沒有提到任何公司名稱及大名,
請勿自行對號入座,
若有提到,那我就是有詢問本人可以同意曝光的喔!

希望不要再來一篇part3!
你時間多是一回事, 但你都不擔心造成你小孩負擔嗎

願你能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Sharon0625 wrote:
我是樓主,我來更新...(恕刪)

Sharon0625 wrote:
我是樓主,我來更新...(恕刪)

感謝樓主願意百忙之中還出來分享
未來寶寶出生一定是孝順的好寶寶
自己爭取權益的路都是很辛苦的
而且很多根本就不懂得人會在旁邊見縫插針
就祈禱換它們碰上時候別又低聲下氣來求人
樓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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