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D~ wrote:
訂了就不能改?公務...(恕刪)
當然可以改阿~
但是之前舊規定期間已經完成的事實就必須照舊章辦理...
規定可以改可以反悔~那已經完成的勞務工作、耗去的幾十年的時間當事人有反悔從新選擇的機會嗎?
而且 你知道什麼是法不朔繼往嗎?
你知道法可以朔繼往會有啥嚴重的後果嗎?
還有.....法~不是公務員訂的,你別搞錯了~
abbafan wrote:
說得好 問題是現在的改法 他門退休時, 還是領不到歐(恕刪)
hot635241 wrote:
你需要的,是想辦法修正這不合理的制度
而不是因為這不合理的制度而要求不合理的退休金,以及要求政府付出更大的代價
這樣的言論不就是經常讓人詬病的,公務員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嗎??
消防員制度要修正,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公保不可以破產
今天年改的目的很單純,就是為了防止破產,不讓你的學弟及年輕的公務員領不到錢
你在思考你自己的時候,你有考慮到你的後輩嗎???
拜託不要混再一起談,認為自己很委屈
asas78 wrote:
喔喔...原來你就是原PO..
我就是回你之前的文章..
你現在出現這個文章..不是前後矛盾嗎??
之前說政府發太多薪水..
現在又說要修正這不合理的制度!!
你難道不知道..要修正這不合理的制度..政府要發多少加班費給我...
每個月幾百小時的加班費..都被吃了!!
再來要修正這不合理的制度..
政府又要花多少經費來訓練與任用消防員..
再來..不管如何改..只要政府後續無法編列預算來支付..
任何基金都是要破產的~~這應該不難懂!!
前幾天有一篇報導..勞保..政府保證不會讓他倒!!
就我看來..不就都是選票的考量罷了!!
你也不用太認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