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lee wrote:
台灣從來沒有不准經...(恕刪)
看來一點都不懂台灣法律,台灣的法律管制比美國,中國大陸都強硬太多了,
支付寶,微信支付這種東西在台灣是重大金融犯罪,這是銀行業務,不是網路公司,
網路公司做營業車輛的業務,大家都看到結果了,沒有任何解決的彈性方案,
所謂行動支付,付款方和收款方的門檻是很簡單的,和信用卡支付的特約店家是兩回事,
在美國隨便可以賣的健康食品,在台灣都是不可以的,特許經營的項目非常多,
口罩,OK繃都不能隨便賣,我們的海關也是非常硬,你可以去美國eBay買東西,
多買一點點就知道什麼叫關稅.
台灣行政效率很低是個事實,官府人員腦子轉不過來也是事實,只能自求多福了.
很多法律管制都是保護現有特許經營的利益,所以經濟自由這檔事一點也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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