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t000 wrote:
已經可能有樓主的其他同事有人出來講話了。
看來事情並非只是如樓主所言那般而已。...(恕刪)
不管如何,
我想樓主只是覺得委曲,
為何爽到隔壁同事,然後要由樓主平白吃下這45分鐘,
(樓主的工時沒因此多增加45分鐘,而是多了45分鐘的兩份工作責任)
這個是事實,所以也沒什麼好想說有什麼不一樣的內幕,
但私人企業就是這樣,
如果公司違反勞基法,那樓主大可為自己追求公平正義,
但如果是想追求同事同事間的工作公平正義,
我想,這世上的私人公司是永遠做不到的.
要看樓主用什麼心態去接受這個事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