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0工時+一例一休+砍7天假", 不是不好, 只是不夠好.
2. 小英政府選前說的跟現在做的不一致, 情感上有點受傷.
3. 版友提到"公務員"實施實質周休2日時, 刪除7天假的歷史, 與我記憶相符, 但現在是談勞工的休假, 是否一定要對照公務員? 如果要對照也可以, 那應該所有的假都攤開來比, 特休, 產/陪產假, 帶薪事/病假...休假比休假, 蘋果比蘋果很公平, 不能先比蘋果皮, 果肉跟果核, 再說.
4. 刪不刪7天假, 對我個人來說實在無感, 每年送給公司的假早已多於7天, 只是覺得有些基層同仁...they deserve more.
5. 勞工比公務員多放這幾天假, 有時還挺方便的, 有時要辦一些證件, 可趁這些日子辦, 不須特別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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