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yi6887 wrote:2004年4月27日 交通部與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契約嚴格來講是前前朝扁政府簽的LinsJay wrote:前朝留下的屁股,真...(恕刪)...(恕刪) 人家也沒說前朝就是國民黨政府
我現在就等著看政府還有大量正在聘僱期的約聘人員,等到他們約滿不續聘或他們屆齡打算退休的時候政府會怎麼做p.s: 尤其是曾經當過勞委會主委,現任高雄市市長陳菊,前兩天還在臉書讚頌這件事,我等著看你如何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