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

年金改革,最佳方案出爐

banco2716 wrote:
這也是歪理
現行房貸20年起跳
假如我50歲才買房
65歲就退休, 你說我房貸不用退休金付要用什麼付?
就算我40歲生孩子
念到碩士畢業也24,25歲以後了
我不拿退休金繳學費養孩子拿什麼繳?

退休金的作用是維持基本生活沒錯
其設計制度本來就是有能力的人繳的多就能領的多
講白一點我的退休金還輪的到別人管我拿來幹嘛?
(恕刪)


現在要打的就是領高額退休金的
你平常繳再多有辦法從勞工平均1.4萬
變成公務員5.5萬或教師7萬嗎?

買房或教育費應該是你工作30~40年就去攤提的了
不是你退休才用高額退休金去支付
你要怎麼用錢沒人管
但不是拿比年輕人高的薪水當退休金去付那些錢

我講的是勞工的心聲與真理
不是歪理
大家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有沒有人真正了解退撫的運作機制?

退撫制度在台灣,是走「基金制」「基金制」「基金制」,很重要,所以說三遍。

政府納稅--》總預算作人事薪資分配--》政府及受薪公務員,依法提撥固定比例金額至退撫基金--》基金自行運作生息/繳付退休俸

這裡強調,政府依比例所提撥的退撫金,其實也歸類為薪俸的一部分(羊毛出在羊身上),軍公教因為都是依法用全額薪資投保,所以雙方提撥金額都非常高,相對的退休給付就該領得多(存得多領得多,天經地義)。

今天勞工覺得相對被剝削,請先回頭看一下自己的投保額是多少,再來吵也不遲。無良老闆用極低的低薪為勞工投保,對資方來說就是減少人事成本,對小確幸的勞方來說,相對就有實領的薪水比較高的錯覺;當大家在哭勞退拿太少連自己一人都養不起的時候,請回頭看看當時是用多少錢去投保的(各位的全薪是多少呢?是用底薪來投保還是全薪?如果用全薪投保,大概又要唉唉叫說每月實拿薪水少了--這就是台灣人最喜歡的小確幸)。

大家都有投保各類保險,請自行審閱合約,玩保險公司的經理人,沒有一個人是笨蛋,請問世上哪一個終身壽險能用低保費獲得高月給付?軍公教的死薪水,每月光繳給退撫基金的錢自己都看得心驚驚,那麼為什麼要「非軍公教」的人來喊燒呢?

基金成立的運作,向來只有繳入的費用以及滋生利息,或是運用投資獲利來增加基金裕度,都是自行運作/給付,請問什麼時候開始軍公教退休俸是納稅人的錢的錯覺?請問納稅人的錢有經過「中央政府總預算」分配為「退休俸」列支嗎?大家要不要把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條目好好看一下?

反倒是這些基金一天到晚當成「國安基金」,去護股市的盤,請問為何股民投資虧損,要由各退撫基金埋單?

別再上政客的當了。退撫基金一直是自行營運的基金,盈虧自負。每當股市即將崩盤,「國安基金」進場護盤的時候,請問大家可曾想過這個國安基金,都是你/我的血汗錢,當各基金在哭窮的時候,從來沒有人去檢討經理人以及政策下令者,反倒是一直被 18% 這種已經不是問題的問題掩蓋事實真相。

醒醒吧,要看清楚一件事情不難,難在不願接受事實。
Soliton wrote:
問題:政府財務吃緊...(恕刪)
因為台灣競爭力大不如前

目前的老闆願意提高薪資請人

真的是天方夜譚

所以年輕世代的起薪比較之前~~~真的差太大了

人口紅利也是負成長

重點以後有人養的起你們嗎??

國家付得出來嗎?

已經有多少年輕人~~因為自己都養不活~~還會去生小孩??

因此惡性循環下去~~到時候爭啥福利都沒用

因為根本付不出來!!!

想一想你未來的子女~~~你要怎麼留給下一代


thomas_crowns wrote:
回歸主題.
朋友開車廠,有次去交關,他無意中提及,
請的會計是小學教師退休,月退加十八%共約八萬.
現況是,原本一個人五百,八百萬可以搞定的,
政府一次給不了,只好按月給下去,這下子
也許給超過兩千萬.
五十歲就可退,三千萬也不無可能,
真的是光憑退休金都能買房子.
定上限是好主意.


退休後才開始賺錢的概念

El Guapo wrote:
別再上政客的當了。退撫基金一直是自行營運的基金,盈虧自負。每當股市即將崩盤,「國安基金」進場護盤的時候,請問大家可曾想過這個國安基金,都是你/我的血汗錢,當各基金在哭窮的時候,從來沒有人去檢討經理人以及政策下令者,反倒是一直被 18% 這種已經不是問題的問題掩蓋事實真相。(恕刪)



18%一年吃掉的錢比國安基金及四大基金之護盤虧損的錢還要多好嗎?
你是在開玩笑嗎?
今天寫完退伍宣告,腦子中有著另一件事揮之不去...
有個議員在我腦子中嗆著我(大概我瘋了)

議員A:你們軍人就是薪水領太多、退休俸領太多,浪費納稅者的血汗,這實在是不公平,就是應該改革!!

我:您說的是,我也覺得我們薪水太多了,退休俸也領太多,不然這樣,我有些建議讓國軍改革一下,這樣不僅可以消除年金問題,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心服口服。

議員A:來、來、你說!

我:(以下很長,請耐心看完)
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立雇傭契約,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我們不會報警、不會落跑,但請支付我們雙倍時薪。還有,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沒有留宿營區,如果要我們留宿,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7日,超過我們也不會報警,但也請支付雙倍日薪。所以我們也要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是在營區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清潔工作,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不足的話,我們也同意召回,也請比照加班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因為只是雇傭關係,我們不想做可以辭職,所以長官的話不執行,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不能被法辦,戰時也一樣。順帶一提,打戰時,我第一個辭職!

6.我們調職也是要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要考量我們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而且要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我家10公里就別想我同意調職!

7.退休也比照勞動基準法,起碼要65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如果權益受損,我們就要罷工,就向華航一樣。警察大大門也可以一起來組工會。

9......沒想到,就先上面這樣吧。

議員A:.....不行啦,軍人是特殊職業,不能比照勞工。

我:既然不能比照,你他X的跟我談個屁公平啊!!!
‧......
以上條件全民同意的話,相信軍人同意版主的年金規劃

El Guapo wrote:
這裡強調,政府依比例所提撥的退撫金,其實也歸類為薪俸的一部分(羊毛出在羊身上),軍公教因為都是依法用全額薪資投保,所以雙方提撥金額都非常高,相對的退休給付就該領得多(存得多領得多,天經地義)。


所以雇主跟政府幫勞工提撥的勞保金 跟雇主提的6%勞退金 當然也是薪資的一部分啊
只是軍公教在計算的時候很喜歡忽略這部份喔 呵呵

既然存得多領得多天經地義 那就大家用同一套制度就好
你說是吧
最佳解就是全部的攤販、租金收入全部納稅,這不是天經地義嗎?
國會終於有用了...
國會終於有用了...
國會終於有用了...

standpoor wrote:
所以雇主跟政府幫勞工提撥的勞保金 跟雇主提的6%勞退金 當然也是薪資的一部分啊
只是軍公教在計算的時候很喜歡忽略這部份喔 呵呵
既然存得多領得多天經地義 那就大家用同一套制度就好
你說是吧

大家用同一套制度OK,但不要忽略下面說的這部分喔 呵呵
各行各業一律平等,你說是吧
虛凝人身 wrote:
議員A:來、來、你說!
我:(以下很長,請耐心看完)
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立雇傭契約,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我們不會報警、不會落跑,但請支付我們雙倍時薪。還有,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沒有留宿營區,如果要我們留宿,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7日,超過我們也不會報警,但也請支付雙倍日薪。所以我們也要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是在營區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清潔工作,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不足的話,我們也同意召回,也請比照加班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因為只是雇傭關係,我們不想做可以辭職,所以長官的話不執行,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不能被法辦,戰時也一樣。順帶一提,打戰時,我第一個辭職!
6.我們調職也是要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要考量我們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而且要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我家10公里就別想我同意調職!
7.退休也比照勞動基準法,起碼要65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如果權益受損,我們就要罷工,就向華航一樣。警察大大門也可以一起來組工會。
9......沒想到,就先上面這樣吧。
議員A:.....不行啦,軍人是特殊職業,不能比照勞工。
我:既然不能比照,你他X的跟我談個屁公平啊!!!
‧......
以上條件全民同意的話,相信軍人同意版主的年金規劃
  • 3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