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公司的業務 下了班還要等老闆集合開會有時候等老闆的時間比開會的時間還要長常常弄到下班已經是晚上10-11點了請問有加班費嗎??? 當然沒有阿 因為是"責任制"你說勞基法規定放幾天假??????完全沒有喔 月休四天 想休假日還要兩天換一天你說公司符合勞基法嗎????真他X的責任制 就跟發明無薪假的人一樣 該得"諾貝爾獎"了~~~
我非常認同這篇的論述,以前當員工時覺得老闆很摳門,薪水為何不給多一點,假為何不多一點,現在自己當老闆後才知道各有各的立場,老闆每天在想錢從哪裡來?員工等著薪水過日子,景氣好多賺點當本錢,景氣差就把老本再押進去,其實放假越多對老闆真的很不利,假日還是要給薪的,但是假日是沒有業績的,如果真的有一天因為假太多,公司利潤減少,到頭來是不是要裁員或是關廠來解決,那真的誰是真正的輸家呢?mingyou2 wrote:基本上放假多寡 對...(恕刪)
bosimeiya wrote:工商團體說每多放一天假,就會增加九十多億的成本...(恕刪) 我反而覺得從另一個觀點去想....每多放一天假(所造成的連假),其全台的消費能力是否超過90億?工商團體增加九十多億的成本,那連假的服務業(百貨公司、電影院、餐飲業、觀光業、運輸業)的營利難道沒超過90億?
所謂的恢復七天國定假日 = 多7天的工資(假日出勤加倍發給)並不是這7日就沒人上班.造成停擺一整年多7天的工資都給不出來的公司我看還是倒一倒好了!還有臉說不要逼老闆上街頭 .我真的很想看看你們這些靠剝削生存的動物都長什麼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