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10萬,或許值得,但2萬元我覺得把身心搞成這樣我覺得不值得,
但的確還是把事情給圓滿以免影響下個工作及心情,以免事後反被對方告有的沒有.
對方不管是提刑事或民事,都很麻煩,請個律師少則三萬,多則八萬,
而有錢人往往都有一位律師當顧問,這個是我最近發現,告來告去對他們來說家常便飯,
當然請個律師打官司至少六萬元,如果無六萬元以上的損失,他們不會這麼做.
一旦他發現足以影響他的商譽時,那就可能會花錢跟你耗下去.
我是建議不需要為了那區區二萬元,不值得影響日後生活,但一定要圓滿地解決這個問題,
找個協調委員會或勞動部...簽個和解書,結算清楚,能拿多少就算多少.
下次找工作時就是要看那一家的流動率高不高,有時是誤會,但有時是有意,
其實只有當事人回想一下比較清楚,有時是第三人造成,只是雙方當事人都忙於工作不知道而己.
b7874639 wrote:
樓主,你先透過勞工...(恕刪)
有確認無誤才簽名了...
是事隔七天再那邊灰說少500....
監視器也調不到
30份病歷也幫他們再找出來重新核對
都沒問題
還是硬坳硬要扣
所以才報警
bobibaby wrote:
為了分擔家計支付房...(恕刪)
我也是牙助過來人
早上九點打卡 到下午一點吃飯 兩點打卡上班
晚餐時間約莫五到十分鐘(自己抓時間 因為當時是主管 有時根本沒有吃)
然後看診看到.....牌子是寫十點休診啦 但是十一點休診是常有的事 十二點下班也不是沒有過 經典是早上一點
曾經 休假一早上 看了三個醫生 耳鼻喉科 精神科 婦產科
差點昏倒在路邊
吃了快兩年的鎮定劑跟安眠藥 直到離職後戒掉
跟我很好的同事 還在那邊作 今年掛急診住院 差點敗血症
台灣的牙助沒有公會在背後給予協助
很多診所都是壓榨人力 超時工作
看牙的你 請預約時間 當遇到不合理等待時 麻煩請告知醫生 不用凶助理 不用凶助理 不用凶助理
台灣的醫療品質要你我 共同維持 不是大病痛 不用要求插時間
蛀牙 半年才會進展一點點 如果你牙齒已經很痛了 拜託以後就養成半年檢查一次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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