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選時薪就代表他是工讀生,而且時薪115你給105違反勞基法,還有你要他揹業績,除非你是再請店長,一般來講都是店長在揹業績,公司小的時候老闆當然不會比較爽,因為老闆要事必躬親,如果今天老闆員工互換的時候,你就會瞭解了.
housan wrote:樓主,你是不是混淆了...(恕刪) 樓主是來求暖的啦! 在這樣的寒冬之中! ... 只是我想很多人真的認為當老闆很容易,很光鮮亮麗!但是俗話說 「生意仔難生」 , 若是真的不懂如何做生意,就早早收起來吧! 別誤人、誤已了!開 105 還在那一邊洋洋得意! 另外 2 個妹妹沒有跑也真的是怪異啦!
吳柏柏 wrote:請問一下你為什麼敢用...(恕刪) 我會做更正的,是說法上的問題!必須跟員工達成共識!以前的妹妹實領都是25000以上,我想沒有勞基法的問題!內容的制定確實是時薪加獎金制度也有提過單天時薪115,看業績調漲,最高可到125最終結論不是我選的,是員工選擇的!不過,看來我很危險!以上沒有依據...隨時會被反咬一口...會調整到法定薪資!感謝各位指教
Liue wrote:目前妹妹的薪資是時薪105加獎金(工讀生) Liue wrote:我會做更正的,是說法上的問題!必須跟員工達成共識!以前的妹妹實領都是25000以上,我想沒有勞基法的問題!內容的制定確實是時薪加獎金制度也有提過單天時薪115,看業績調漲,最高可到125最終結論不是我選的,是員工選擇的! 媽啦還有這種算法.....你要不要搞清楚甚麼叫法定最低薪資???就算你有依據你一樣有勞基法的問題跟你員工有沒有同意也沒有關係不信?要不要去勞工局試試?
Liue wrote:我是一個小小的創業者...(恕刪) 如果只能靠壓榨員工和壓縮各種成本才能賺到利潤那我看你這個行業根本賺不到錢 收一收算了時薪105乾脆去做加油站好了 當加油站員工老闆還不會跟你囉嗦要顧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