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克貓 wrote:
履歷不可造假,但可以誇大,二者之間要分清楚!
基本資料當然不能造假,我說的是經歷
至今還沒看幾個人是老實寫的,尤其是剛畢業的,沒打過工的
經歷空白根本不會有人用你
wolfpeter wrote:
想到這個~~我第一份...(恕刪)
黃金戰士海狼星 wrote:
我想你還搞不清楚狀況吧?發了邀請函" 不代表受邀者真的一定要去你公司面試 ",對方也沒有" 非得回復你的義務 ",如果對方有準時赴約,那就面試,若沒有回復也沒來,那就算了,這是時下全體求職者和征才公司不成文的共識,你還真傻傻等對方赴約?多看看大公司怎麼征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