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QQ wrote:研發替代役~~的薪水~~~是有政府補助的~~~~ 你搞錯了, 是企業付費予政府, 才能取得研發替代役名額.而非政府補助.以我們的經驗, 在一般役期期滿後, 是比照正職員工薪資.人員薪資再加上給政府的費用, 算起來, 若四萬的薪資, 實際花費是六萬左右.
26歲那年是民國88年,剛退伍一年多,沒有一技之長,在台南混個汽車業代的工作,底薪新台幣15880元,有時運氣不錯加獎金可以領到10多萬,運氣不好只有底薪,現在在電子業擔任業務的工作混口飯吃,底薪3.7萬,沒有獎金,加上加班費一個月平均值是4.5萬,餓不死,也存不了錢。BR.
我二十三 28000-30000二十四 到 二十九 大概在60000-80000三十到三十三 90000-100000三十四到目前 170000-200000不過23歲時可以存 2500024-29 可以存 40K到ˊ60K現在反而一個月存不到 60K因為要養的人越來越多囉不過 台灣的薪水還是太差了 有機會 我也想出國做
70年次台北市內湖人服務業算老闆吧,跟女友一起做收入不說了,怕被查稅,比以前多N倍約四年前吃人家頭路,科技業,薪水四萬多,時間一天大概13個小時,週六上班是常識,所以我約四年前辭職現在,但是時間比較不固定,像今天就很閒,跟以前比,時間的付出差不多,但是獲得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