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qw wrote:我不信啊!走10公里...(恕刪) Iphone有個健康管理軟體在記步數的,上上週日記錄顯示當天走14.6公里,步數是21,948步....是說這種拿不上台面的事我懶得截圖證明,信不信隨你
我住高雄市區 公司在大樹單趟19公里 下班順便買晚餐 每日來回40KM早上七點20出門 打八點10分的卡 五點半下班 回到家差不多六點半目前做了五年.....我是覺得 如果你先別嫌遠 先去面試看看 談看看福利和待遇 自己比較一下 看能不能接受不行就換 這沒什麼好說的你去面試 人家要不要你還不一定 所以先去談看看吧當然不缺工作的話 當然無所謂
年薪如果有200萬,不要說10公里,就算100公里你也會去。我退伍第一份工作,每天騎機車上下班來回的路程就超過40公里,薪水也才一般水準而已,剛退伍找不到工作也只能先去,如果你不缺工作不缺錢當然可以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