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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面試時,人資單位要求提供前份工作的薪資單,這是可以的嗎?


sternhell wrote:
路過一下財政部所屬...(恕刪)


真的有耶 ...





就算你不給,通常看你的勞健保費用就知道你的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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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行
薪資單是薪資單
不含獎金
這個拿來作為給薪依據不準.
我在做案子都有特案獎金, 例如1年做進群光電, New AVL, New Vender, 主力案件....就有一筆專案獎金, 那怎麼算????

ian1970 wrote:
其實現在要薪資單一點...(恕刪)


要看加班費的多寡,按照勞基法加班費不必課稅,所以扣憑不會顯示,去國稅局申請的收入證明也不會顯示
你覺得是機密那就是機密,你要提供那就不是機密
jerryho282 wrote:
不懂不要指鹿為馬,在國內任用,跟派任出國,你覺得一樣嗎???在公務體系,有分政務(指派任命)及事務(就是被砍退休金的公務員),馬英九,宋楚瑜當年是國民黨執政,當然可以指派任政務正、副首長......但是,趙口譯這個職缺屬事務體系,依規就是要有公務員資格或特等考試及格才能任用......懂了嗎????


我不知道誰懂不懂?

如果你說的"口譯這個職缺屬事務體系,依規就是要有公務員資格或特等考試及格才能任用." 你覺得他的任用的職等任用聘書跟國家要支出薪水從個單位哪個科目發出來? 如果是違規任用,目前藍營看不慣人家好的心態,快去檢舉違法任用啦! 不會只是不服氣在報紙新聞上嚷嚷啦,另外,對美外交政治組長你不會天真認為是我們想派誰就派誰?美國人覺得你這人幹的不好美國人他會接受?你懂不懂?

這任用真的違規,快去監察院檢舉。陳情諮詢專線:0800-200662(免付費電話喔)。希望你打完電話後臉不要腫腫的。

這是求職版,因為有人先引砲火離題我回敬一次,未免離題樓歪,我不會回應。

kuw443 wrote:
你講到重點了,太專...(恕刪)


完全支持你的講法,重點是新公司覺得來面試的人值多少
如果那主管面試後沒辦法確定面試者是真貨還假貨
有問題的是那主管吧
提供錯誤資訊,導致錄取及錄取條件的不同,法律上是有責任的。
建議你講實話,然後要不要給,看你運氣好不好。
要是我,不給鐵定不錄用你。
看過太多膨風應徵者了

如果你沒辦法證明你自己的市場價值

請去領基本工資
如果你是pay很高又比同行明顯高出一頭的還沒話講,站在商業議價上那無可厚非
要看薪資單可能是某一程度上能力的證明


但若不是的話,我也不會給人看我的
要證明我的市場價值方法很多,我會給你看我的作品集,但不會現場脫光讓你看個夠
沒錯,你可以要求。這就像你不會開門見山的講,小姐你三圍多少?
要人薪資單只會給我不尊重的感覺,是在面試上的話更代表了人事的不專業

要看你前一份工作參考?你要看的是證照不是薪資單,沒常識嗎?
要看薪資單 1.對你是不信任 2.要參考一下不想給多太多 只會有這種狀況

會換工作當然是想找個更好的環境,光是薪資沒參考前公司就不敢開的地方
如果可以接受,那我何不待舊公司就好,還來你這看

要看你薪資單基本上已經可以肯定,這間公司對員工的態度是保守能不給就不給,而不是大方的





這也是人資自己要知道的地方,有些做法會降低自己的格調
對人的不莊重,人家對你的接受度也會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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