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老闆抓奴隸 wrote:
Audio4Life...(恕刪)
最沒能力最不符合勞基法的就是政府了
用的是承攬人員比派遣更低級
另外薪水部份是要依照能力
而不是付不付的起,
當一個什麼都不會的勞工,時薪150
學過的勞工約200,請問你會請會的還不會的?
請不會的就是不用栽培,做的都一樣
如作業員等等
所以現在企業都不願意栽培員工
而是直接用有經驗的
另外我再沒能力,
繳的稅金可能都比你的薪水多
請問你對國家有何貢獻呢?
公司都收一收是很簡單
國家稅金缺口是你要幫忙補足?
另外其他支出養的人口你也可以?
失業沒工作的人你可以請?
就算時薪100讓你請都不一定做的起來
2019年你應該可以看到大裁員
說公司倒就好的,希望這些人可以釋出更多職缺
時薪漲到500都不會有問題
公司開不下去就關,大家都打工
勞基法政府自己都不行了,可以叫政府振作點嗎?
另外有人說勞基法保障勞工基本的
裡面的法條清楚嗎?
有多少可以玩死一般小公司的
進公司第一天上班,一年可以請30天的病假半薪,光這個就玩死一般公司
第32天上班擺爛等公司裁又要預告期10天
kcj58 wrote:
從來不想自己的工作
做了一整年還不會做
簡單到國小四年級就會的工作
還做不會
kcj58 wrote:
沒任何能力
竟然搞小動作
利用工作上的機會
搞花樣
不知道給我偷走多少錢了
終於被抓到
妳提到的這二位 原則上就都不要再留了。[第二位若確實有偷資方錢的情況,依法是可以合理辭退的!]
[私下暗示一下,對方應該就會自己辭了!不然這事要是公開講,恐怕就有公訴罪這層面的問題!]
換一兩位手腳俐落 做事勤奮 又幾乎沒什麼問題的員工。 再視她的認真程度 給她高一點時薪。
[能做事跟不太能做事的,幾乎差了三至四倍效率。]
=
第一位,就看妳自己的佛心程度跟公司盈收了。
就好像,國內有很多高官退的 也是安插個位置,幾乎每天什麼事都不用做。也是月領十多萬! [公司確實有賺錢,確實可以養一些幾乎沒效率的員工!]
=
如果是我,二位都不敢留!
=
kcj58 wrote:
竟然搞小動作
利用工作上的機會
搞花樣
不知道給我偷走多少錢了
終於被抓到
還要預支薪水
都一把年級將近40
跟人家生兩個孩子
被離掉
沒人要養
全家人沒收入
到處借錢
走到哪兒找工作都碰壁
還如此不安分
還要求回來工作
說好熱愛我們的這份工作
廢話
照妳描述的這樣,假設確實是有偷錢這動作。
原則上是很合理的!因為薪水不夠她的所有開銷,不得不挺而走險。
=
之前有位版友 說自己麻麻當會計 但都領到相對來說較少,低的月薪。
之前他好像也要請第一位員工? 到現在已過數月 應該也請了吧?
不知版友有沒有至少給員工到時薪250 270 甚300 400塊? [還是講了一大堆台灣勞工拿的時薪都過少了,但當他自己請員工時,也是一樣給最低時薪而已? 不是250~400塊時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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