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wenliu wrote:
老公在一家公司做了10...(恕刪)
這個講好了,以公司的角度而言,辦資遣的好處是啥?
我還真的不知道對公司而言,員工自願離職卻搞資遣的好處到底是什麼!
而且強制資遣還要申報哩!沒申報公司是要被罰的。
更何況,公司又沒有說要給資遣金,就說要給,也拿到錢再說。
如果本來是自願離職,最後給資遣,萬一公司後來又反悔告不當得利呢??
如果本來是好好的自願離職,結果公司資遣的理由,離職單上寫的是『員工無法勝任工作』,這樣會員工會比較好???
想想吧!這社會黑暗的很!
poiu124 wrote:
這個講好了,以公司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