餅乾3353 wrote:
我覺得同樣是做善是幫助別人,為什麼加薪給員工多一點薪水與幫助災民重建房子捐獻物資這兩件事情差別待遇會差這麼多啊@?
都是幫助別人做善事,對待人的方式怎麼這麼不公平呢?
因為每個人價值觀喜好見識經驗環境可以完全不同
單以你所謂的幫助別人來說
有些人的範圍很小只有自己也有些會擴及家人
更甚者會到鄰里地區上到國家種族職業物種去
因此這沒有絕對地標準可言
只在基本範圍內有粗淺的共識
但這也不是"標準"別誤會了
當你有了此基本認知與前提要推論"公平"時
就知道對於人性那是不可能的事
你愛父親母親兄弟姊妹子女
在作法應對上都有情感的小小"不同"
更何況是要對陌生人也一般要視同己出
因此各種做法本質無關對錯那是個人自由範疇
就如你決定要對誰好一樣
對於沒有獲得者都是"比較"不好也不公平
既然你自身行為都沒有公平了
就別說你要別人也公平對你
所以你拿"公平"當前提來論個人行為
本身就是不恰當植入個人價值觀當標準
你本沒有權力主張別人行為需要考量你的認知與需求
也就是這世界上人與人之間從來就沒有所謂的"公平"
更何況你提的只是齊頭式假平等
沒有人有義務要負責與滿足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