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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換補休1:1其實是在保護勞工權益


billywen1128 wrote:
別的媒體也許會幫民...(恕刪)


又要搞政治鬥爭的口水了!
加班換補休,這種做法,雖然過去勞基法並沒有明文規定
但早有公司這樣做,而且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修法只不過是將加班換補休給明文化
規定發動權在勞方,資方不得片面決定,並有設下罰款
在施行細則中還會再規定補休期限

當然有人會說,補休不補休都是老闆說的算
如果是這種說法,過去沒有明文規定,不是更慘



萊登 wrote:
平日加班領的時薪比...(恕刪)


若有這情形,可報各縣市勞動局。

joshua0519 wrote:
加班換補休,這種做...(恕刪)


內行!

joshua0519 wrote:
加班換補休,這種做...(恕刪)


從舊有->一例一休->倒車改回

這樣沒啥好幫忙講話的

最討厭政策狂轉彎,大家無法適從




joshua0519 wrote:
加班換補休,這種做...(恕刪)


內行,加班,勞工可選擇領錢或補休(選擇權)
當勞工選擇補休時,補休的時間 (老闆有同意權)

還要看後續施行細則......

u168.i168 wrote:
加班是領錢還是補休...(恕刪)


勞工意願跟老闆意願有不一樣的時候,獎金跟升遷老闆會斟酌處理

你們自己看著辦

joshua0519 wrote:
當然有人會說,補休不補休都是老闆說的算
如果是這種說法,過去沒有明文規定,不是更慘..(恕刪)



以前老闆是私下作, 現在是依法律作,當然還是有差..
哈哈哈

我覺得還是滿多看的清楚情況的人

真正產線在有訂單趕出貨時

哪幾個員工沒事會排休的,被叫去加班都來不及了

大訂單+趕出貨
小主管請大家來加班
勞工照自己意願排休
訂單開天窗


老闆會和客戶講說因為勞基法所以產能不足抱歉抱歉?????不可能嘛
客戶知道產能不足就跑單了。

所以最後還不是老闆釘->高階主管->幹譙中階->再幹譙下去
最後不聽話的就準備捲舖蓋走人拉...年輕不在意工作的沒差,上了年紀要養家的就..嘿嘿



就是開倒車,不然怎樣
你說口水就口水阿..又沒差..我又不在意
網路一片撻伐,大家一起口水,很好阿

joshua0519 wrote:
加班換補休,這種做...(恕刪)


你說的沒錯啊,但重點在於1:1這個部份
「加班」意味著壓縮到自己私人時間,甚至是超過自身的體力負荷,換來的補休卻是1:1,且未強制規定補休使用的期限,這怎麼看都不是一個合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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