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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沒人談論加班換補休這條惡法???

yuching367 wrote: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企業總是想一些costdown的眉角,勞工也不會盡心盡力為企業做事,這樣就是惡性循環!...(恕刪)

真正想出costdown眉角的其實是HR
自以為是資方的勞方
哈哈哈..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yousino wrote:
為何沒人討論這一塊...(恕刪)


有什麼好討論的?
都已經三讀,就等總統頒布...

要怪就怪六百多萬的選票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yousino wrote:
為何沒人討論這一塊...(恕刪)


太不合理
補修應該設定最以天為單位,以小時為單位根本就是上(政府)下(資方)交相賊

b093232 wrote:
昨天公布後,我的公司的做法就是...(恕刪)

請問公布前貴公司的作法是?
照你們公司舊的做法,是多領加班費嗎?有補休然後一年後沒休完的嗎?
我不大懂,就算是用國民黨的1.33來算補修,.33是要怎樣算呢?

gogotaiwan wrote:
依照你說的,你們醫院現在就是用這種方式不給你加班費~那麼修法後要求可以遞延一年內休完,不然就得給你換錢,
有比較不好嗎!?
假設你們醫院還是會逼你們把假休完,那也就是達成休假的目的啦~
一堆真假勞團、神鬼立委吵得不就是不要過勞嗎?他們可不管你有沒有收入喔~


哪裡好?

修法前加班費是有加成的, 改補休是1:1, 你覺得資方會讓你的補休換錢時有加成嗎?
加班換補休這在研發端早就是約定俗成的了.
而且還是比較有良心一點的公司.
大都很無良啦.就那三個字:責任制.
所以呢?要說資方無良,講真的勞方也不是吃素的.
不用打卡,快下班才出現的.
要打卡,上班時間不做事.下班才開始做,就報加班.
類似我這樣上來01亂哈拉,也算沒做事,我這還只是小偷懶而已.
反正就是這樣爾虞我詐,張良計,過牆梯互相高來高去.
看了多年了我終究還是搞不懂,到底是資方無良,還是勞方懶惰.
一直到我去中國工作,歷經一場叫做勞動合同法的風波.
我才徹底清楚.一切都是法規不良的後遺症.
人家那個才叫勞工權益保障,認真來說還稍稍過了頭.
資遣員工,員工年資一年就要給足一整年的資遣費,兩年就兩年.未滿一年以一年計算.
看看我們的勞基法,你辛苦工作10年好了,你只能拿到五個月!他媽的,連10個月都嫌少了,還五個月!?
重點是:你根本就拿不到!
這稍稍舉例而已,所以我碰上的中國籍員工都很認真.但說真的,這也有可能是因為我這是研發端的工作性質的緣故.
入門門檻高,要維持競爭力所要具備的新常識,知識每年都有.
再來應該就是職涯的問題了.這當然跟國家發展有關係啦.
我去帶出來的人,每個都小我最少8歲.現在最糟最糟的月薪也有實際領(扣除公積金,所得稅,社保等等相關費用)2萬人民幣.3萬4萬大有人在.
我自己?勉強用年薪去算去除才1.8萬(不含分紅,但你們知道的,現在分紅也很難看啊!).我只能萬幸我在台灣,所得稅少.

所以終歸?當然還是國家發展問題啦,台灣原地打轉幾年了,就不多說了.
我們永遠都不正視這個嚴重問題,然後資方勞方兩個受害人卯起來互相指責.
始作俑者還開心看兩狗互咬,反正他不痛.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醫院一直以來就是這樣拗員工的

也懶得罵民進黨了,反正選舉快到了

還真以為自己鐵票一堆嗎?
光樓主這段話:

"修法有說一切都需勞資協議,但在台灣你覺得可能嗎?
當初應徵進來就直接叫你簽一張同意彈性工時的單張了
不簽???當然直接要你走路了...."

那勞基法怎麼修都沒用吧!!
反正只要推一句"在台灣你覺得可能嗎?"
然後就繼續抱怨...

現在公司有加班管理系統

加班者可勾選補休或領薪.

現在, 要新增一報表,

提供每位員工加班費時數, 或排休比率, 每月報表呈報

然後請主管們控制加班成本,

並要求主管, 要努力建議員工加班換補休

以前加班費很多, 現在公司把加班費降低做為主管KPI

哎... 血汗勞工又少了一筆加班費,

未來我的KPI, 會不會達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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